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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预习:物权法律制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1-01-02

  答案解析

  一 、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即使物权尚未确定、甚至不存在,也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有效性。

  二 、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从物不是主物的成分,只是作为主物发挥作用的辅助工具存在。

  2、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以上全部为正确答案。

  3、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小贵宾犬属于天然孳息而非法定孳息;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题中,刘某是所有权人,王某仅为保管人,并非用益物权人,刘某有权收取天然孳息。

  4、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选项A:为继承,属于继受取得;(2)选项B:为先占,属于原始取得;(3)选项C:为建造,属于原始取得;(4)选项D:为取得孳息,属于原始取得。

  5、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6、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而非登记机关)请求损害赔偿。

  7、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CD:属于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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