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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预习题: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12-24

  参考答案及解析:

  1.

  【答案】A

  【解析】(1)选项A: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账户;(2)选项B: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选项CD: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2.

  【答案】C

  【解析】选项C:结算凭证金额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

  【答案】D

  【解析】选项D: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以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4.

  【答案】A

  【解析】(1)选项B: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2)选项C:对于存款人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当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3)选项D:对于存款人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当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5.

  【答案】C

  【解析】选项C:票据是文义证券,即使票据上记载的文义有错,通常也不得依票据之外的其他证据变更或者补充。(P340)

  6.

  【答案】D

  【解析】票据法上的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四种。

  7.

  【答案】C

  【解析】选项C:票据行为人的记载行为并非立即导致票据行为成立,还必须将进行了记载的票据交付给相对人,票据行为才成立。

  8.

  【答案】B

  【解析】票据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9.

  【答案】A

  【解析】选项A: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甲公司、乙公司、A银行应当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因为丙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丁不能取得票据权利,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A银行均有权拒绝向丁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当丙持有票据时,甲公司、乙公司、A银行仍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10.

  【答案】A

  【解析】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追索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本张票据到期日为2015年7月1日。

  11.

  【答案】B

  【解析】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12.

  【答案】A

  13.

  【答案】A

  【解析】选项A: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并不享有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被背书人再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丙公司)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14.

  【答案】A

  【解析】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本题中票据被拒绝承兑,所以出票人甲公司为被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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