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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强化提升练习(十一)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9-29

  三、案例分析题

  1.自2017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

  (1)2017年4月17日,供电局向A公司发出欠缴电费催收通知书,要求A公司在一周之内补缴拖欠的电费120万元,否则将对其生产区停止供电,A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向供电局补缴了120万元的电费。2017年7月10日,管理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

  (2)A公司欠甲银行到期贷款100万元,同时A公司又怠于行使其对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2017年6月1日,债权人甲银行作为原告,以次债务人乙公司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乙公司直接向其清偿10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案件尚未审结。

  (3)A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2年。丁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和丙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2017年7月10日,丙银行要求丁公司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4)2016年6月1日,戊公司向庚银行借款500万元,期限为1年。A公司以其厂房设定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戊公司未能偿还庚银行贷款本息。经戊公司、A公司和庚银行协商,A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庚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5)2016年11月,B公司向A公司订购一批汽车零部件,合同价款130万元,A公司交货后,B公司一直未付款,获悉人民法院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B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C公司对A公司的130万元债权。之后,B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该债权抵销其所欠A公司的债务。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能否请求人民法院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对于该诉讼,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一般保证人丁公司能否行使先诉抗辩权?债权人丙银行能否要求丁公司提前履行保证责任?并分别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庚银行能否将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B公司能否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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