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题库: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8-22
中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一起依破产程序清偿。
【点评】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的别除权。首先别除权也属于优先受偿权,其次别除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如果是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或者提供的是保证担保,都不属于别除权。其次,如果破产企业仅仅是作为物保的担保人,那么破产企业仅仅在担保物的价值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担保物不足清偿的部分,债权人是找主债务人,而不能找作为担保人的破产企业追偿。
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债务人为非国有企业的,职工安置预案应列明劳动关系解除后依法应对职工的补偿方案,但并不要求企业承担安置资金、解决就业等问题。
3.【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因此选项A 错误;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管理人,李某受到的是行政处罚,可以担任管理人,因此选项B 正确;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因此选项C错误;指定管理人的方式有随机、竞争、接受推荐三种方式,因此选项D错误。
4.【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要求撤销该行为。
5.【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等5种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B选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提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6.【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7.【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法律规定中的保全措施,既包括民事诉讼保全措施,也包括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保全措施,如海关、工商管理部门等对债务人财产(指合法财产,不包括禁止持有的毒品、枪支、走私物品等非法物)采取的扣押、查封等措施,还应包括刑事诉讼中公安、检察 机关等采取的相关措施。本题中,选项C的财产属于非法物,不在解除保全措施的财产之列。
8.【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所以选项A错误。(2)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选项B、C错误。(3)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选项D正确。
9.【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应直接列入债权申报表中。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1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中“可以”设置债权人委员会,因此选项A错误;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超过9人,因此选项B错误;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罢免,因此选项C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A项正确),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B项错误,C项正确)。此时,别除权人如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其债权也不能转为对破产人的破产债权(D项错误)。
2.【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选项A);(2) 申请目的,即申请破产清算还是申请重整或和解 ;(3)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选项B、D);(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选项C属于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
3.【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本题中,选项B因为发生在破产受理前,因此不属于共益债务;选项C属于破产费用。
4.【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选项D说法错误,实质合并破产的裁定,并不具有对各关联企业实行公司法上组织合并程序的效力。
5.【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四个选项均正确。
6.【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以上四种情形均构成利害关系。
7.【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行政拘留不是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因此选项B是不能担任管理人的; 兼职会计不属于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范畴,也不属于高管人员,因此王某与破产案件不存在利害关系,因此选项C可以担任管理人;“好朋友”不属于破产法律制度中存在利害关系之列,因此选项D可以担任管理人。
8.【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选项B的说法错误;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和解程序中并没有该规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和解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
9.【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无效,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效力。
10.【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选项A错误。
11.【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4)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