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强化题(四)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5-16
中1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构成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
【解析】(1)选项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而非“当然退伙”);(2)选项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不包括“被宣告失踪”)的,当然退伙;(3)选项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1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 )。
A.甲公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B.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4年不分配利润
C.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D.丁公司2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答案】C
【解析】(1)选项ABD: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选项C:公司持续2 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1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D
【解析】(1)选项AC: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至少3名董事)或者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
14.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C
【解析】(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选项A)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是( )。
A.增加注册资本的计划
B.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C.财务总监发生变动
D.监事会共5名监事,其中2名发生变动
【答案】C
【解析】选项CD: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不包括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
16.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发现,3年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甲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乙证券公司系保荐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证券公司就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所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论乙证券公司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B.无论乙证券公司有无过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C.只有当投资者能够证明乙证券公司有过错时,才承担赔偿责任
D.乙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答案】D
【解析】保荐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首先推定其有过错,如果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予免责。否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7.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下列关于资信评级机构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资信评级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将评级信息告知发行人,并及时向市场公布首次评级报告、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B.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向市场公布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C.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应当每6个月至少向市场公布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D.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充分关注可能影响评级对象信用等级的所有重大因素,及时向市场公布信用等级调整及其他与评级相关的信息变动情况,并向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证券交易场所报告
【答案】C
1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
A.支付职工劳动报酬
B.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C.向他人无偿转让企业财产
D.在设定债务的同时为该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答案】C
【解析】(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支付的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参考教材P322);(2)选项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属于对价行为,不能撤销。
19.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质押背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被背书人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
B.被背书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C.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D.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质押背书
【答案】D
【解析】(1)选项AB:经质押背书,被背书人即取得票据质权,票据质权人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2)选项CD:票据质权人进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20.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由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是( )。
A.发行债券
B.分配利润
C.增加注册资本
D.转让重大财产
【答案】D
【解析】(1)选项ABC: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2)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由董事会决定。
21.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时可以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此类措施的是( )。
A.查阅、复制被调查经营者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等文件和资料
B.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C.进入被调查经营者的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D.冻结被调查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答案】D
【解析】选项D: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查询(不包括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