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冲刺试卷及答案(九)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0-05
中一、单项选择题
【单选题】甲欠乙10万元,乙欠丙10万元,乙的债务由张三做保证人,甲、乙、丙三人达成协议,乙的债权债务均转让,由甲直接将欠款还给丙。此事通知了张三,但张三未予答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到期甲没有偿还,丙有权要求乙偿还
B.若到期甲没有偿还,乙有权要求甲偿还
C.张三应当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张三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单选题】甲公司因销售货物对乙公司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承诺愿与乙公司一起清偿欠甲公司的货款,并向甲公司出具了承诺函,甲公司收到该承诺函后未置可否。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的行为将导致乙公司的债务转让给自己,需经过甲公司同意
B.丙公司的行为将导致自己与乙公司共同承担债务,需经过甲公司同意
C.甲公司未作表示,则该债务只能由乙公司清偿
D.甲公司未作表示,但丙共同承担债务的承诺已生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承担。第三人以担保为目的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同一债务。由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使得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因此原则上不以债权人的同意为必要。
【单选题】(2012A)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6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选项A,虽然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单方行为,但乙公司没有表示异议的,保证成立。选项C,本题没有约定保证方式,视为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选项D,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不是诉讼时效期间。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是( )。
A.某公司保卫处
B.某公立医院
C.某社区幼儿园
D.某公司的分公司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做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担任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担任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单选题】2016年1月1日,甲公司从银行借款1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乙公司单方向银行出具了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函,银行收到后未置可否。还款期限届满后,甲公司一直没有偿还贷款。下列有关该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银行未对乙承担担保责任作出答复,乙公司的保证不成立
B.乙公司提供的是一般保证
C.乙公司的保证期间于2017年7月1日届满
D.银行对乙公司的诉讼时效从银行起诉甲公司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B: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日为2017年1月1日,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所以截止到2017年7月1日。选项D: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确定。连带保证,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
【单选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下列各项中,甲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是( )。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合法的债权才能行使代位权,排除戊的赌博欠债。到期的债权才能行使代位权,排除丁的未到期欠债。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才能行使代位权,排除丙因人身伤害的负债。
【单选题】甲欠乙5万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2017年6月1日,乙发现甲实施的下列行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 )
A.2016年5月,甲曾放弃丙欠甲的3万元借款
B.2017年1月,甲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赠与给丁
C.2017年3月,甲将戊所欠已到期5万元借款延期一年
D.2017年5月,甲将自己的一辆车低价出售给不知情的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撤销权。债务人非正常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情的,债权人方可撤销,因而选项D不可以行使撤销权。
【单选题】2016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行使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选项AB错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所以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但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留置权,选项C错误。
【单选题】甲乙订立一份买卖10吨大米的合同,总价款10万元,合同约定甲先支付货款,乙再交货。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5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大米,遭乙拒绝。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C.乙对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大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甲)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乙)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应当注意抗辩权只能是相应的抗辩。
【单选题】甲餐厅承接乙的婚宴。双方约定:婚宴共办酒席20桌,每桌2000元;乙先行向甲餐厅支付定金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合同订立后,乙未依约向甲支付定金。婚宴前一天,乙因故通知甲取消婚宴。甲要求乙依约支付1万元定金与5000元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餐厅应在1万元定金与5000元违约金之间择一向乙主张,因为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B.甲餐厅仅有权请求乙支付8000元定金,因为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C.甲餐厅无权请求乙支付定金,因为乙未实际交付定金,定金条款尚未生效
D.甲餐厅无权请求乙支付定金,因为定金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条款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根据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题中由于未支付定金,因此双方的定金合同未生效。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定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三倍返还定金
B.收受定金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时,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
C.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D.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同时适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选项A: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选项B: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转移。选项D: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单选题】甲公司卖给乙公司手机1000部,每部100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同时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后来甲公司未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
B.乙公司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再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C.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D.乙公司只能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单选题】甲借用乙的手机一部,随后向乙提出以2000元价格将手机买下,乙表示同意,双方约定一周之内甲支付价款。第二天,手机在甲家中因雷击起火烧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要求甲付款
B.乙无权要求甲付款
C.甲应当赔偿乙的损失
D.手机被烧毁时,所有权属于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属于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时即视为交付,交付后由买受人甲承担风险,选项A正确。
【单选题】2011年10月8日,甲提出将其正在使用的轿车赠送给乙,乙欣然接受。10月21日,甲将车交付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交车时,乙向甲询问车况,甲称“一切正常,放心使用”。事实上,该车三天前曾出现刹车失灵,故障原因尚未查明。乙驾车回家途中,刹车再度失灵,车毁人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赠与合同的成立时间是2011年10月8日
B.双方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因此轿车所有权尚未转移
C.甲未如实向乙告知车况,构成欺诈,因此赠与合同无效
D.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因此乙无权就车毁人伤的损失要求甲赔偿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责任。轿车交付即导致所有权转移,选项B错误。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C错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选项D错误。
【单选题】甲公司与12岁的张某订立合同,资助张某学费10万元,并就该资助合同办理了公证。甲公司付给张某5万元后,因张某成绩平平,表示不再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继续资助张某5万元
B.甲公司可以不再资助张某,因张某限制行为能力,该赠与合同效力待定
C.甲公司可以撤销,要求张某返还5万元
D.若甲公司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可要求张某返还5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具有公益性的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不可以任意撤销,选项A正确。
试题来源:【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题库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