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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试题:第八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8-13

  【多选题】甲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甲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乙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甲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有( )。

  A.甲公司的股票因在规定期限未提交财务报告而被暂停交易

  B.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定居海外,无法获得联络方式,也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

  C.因甲公司的主要产品替代性增强,需求急速衰退,无法出售变现

  D.乙公司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原因的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多选题】关于破产申请的提出,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同样享有破产申请权

  B.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

  C.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法定破产原因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D.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工会通过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提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选项C错误;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决议通过。

  【多选题】业发公司向P银行借款500万元,衡东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日为2014年5月10日,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后的1年;业发公司向大通公司的借款2014年4月1日到期,因业发公司无力清偿,大通公司已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完毕,仍不能清偿大通公司的全部债务。

  P银行的借款到期后,因业发公司无力清偿,遂于2014年5月17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业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其尚未请求对业发公司强制执行

  B.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衡东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C.P银行有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

  D.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是大通公司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1)选项AB:只要债务人本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为发生破产原因,其他人对其负债的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不能视为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或其延伸;(2)选项CD: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货款到期未付,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对甲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处理或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在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第12天,向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B.甲公司提出该笔债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并未丧失清偿能力,主张自己不具备破产原因,法院予以支持

  C.甲公司以乙公司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法院予以支持

  D.甲公司拒不提交债权债务清册等有关材料的,法院应不予受理乙公司的申请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1)选项A: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法院提出,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2)选项B: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法院应不予支持;(3)选项C: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选项D:债务人不能提交或拒不提交有关材料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的受理和审理。

  【单选题】甲公司因负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受理后所实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清偿18万元债务

  B.管理人为了维护甲公司的利益,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但双方均未履行的保管合同

  C.管理人为了维持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决定用甲公司对丁公司的10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的戊公司的6万元债务

  D.乙法院因民事执行需要查封了甲公司一栋已出租的门市房并继续执行,不予中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所以选项A错误。破产债权人用于抵销的债权应经过申报确认,抵销数额应相同。所以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选项D错误。

  【单选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立前,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正确的说法是( )。

  A.债权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B.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视为解除合同

  C.管理人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6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D.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1)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所以A选项错误。(2)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B、C选项错误。(3)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D选项正确。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B.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均应以裁定形式作出

  C.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D.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程序。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所以选项A错误。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所以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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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关于对与债务人有关事项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B.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许可方可列席债权人会议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D.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所有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后与债务人有关事项的处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诉讼或者仲裁应当继续进行。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是法定代表人的义务,不需要法院许可。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正确的是( )。

  A.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多次的合同选择履行权

  B.对于破产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合同,管理人无权选择解除合同,逃避法律义务

  C.一般情况下,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解除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D.保险公司破产时,对尚未履行完毕的人寿保险合同,管理人有权解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1)选项A: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只享有一次性的合同选择履行权;(2)选项C:破产企业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除存在严重影响破产财产的变价与价值、且无法分别处分等特殊情况外,管理人不得违背合同约定任意解除合同;在变价破产财产时,房屋可以带租约出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选项D:保险公司破产时,对尚未履行完毕的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管理人无权予以解除。

  【单选题】甲公司一直拖欠乙公司合同款,据乙公司调查发现,甲公司有一笔对丙公司的债权已到期且怠于行使,乙公司在A县人民法院对丙公司提出代位权诉讼。之后,B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而此时案件尚未审结。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诉讼应当终止审理

  B.法院宣告甲公司破产后,案件应当恢复审理

  C.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案件应当恢复审理

  D.乙公司一审中变更其诉讼请求为追收的相关财产归入甲公司财产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个别清偿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债权人一审中变更其诉讼请求为追收的相关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除外。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上述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多选题】甲公司因拖欠乙公司到期货款无法偿还,乙公司请求法院对甲公司资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对破产申请受理异议不成立的情形有( )。

  A.甲公司以申请人丙公司自己未向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

  B.甲公司以对丙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

  C.甲公司以丙公司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

  D.甲公司以丙公司的债权享有特定财产抵押担保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选项A: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法院强制执行未得到清偿,其每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2)选项B: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选项C: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选项D:债务人对申请人的债权是否存在担保等提出异议,因不影响破产原因的成立,也是不能成为阻止提出破产申请的理由,不影响法院对破产申请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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