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试题:第三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8-09
中【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
A.房屋
B.林木
C.海域
D.船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种类。选项ABC属于不动产。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海域属于不动产
B.文物属于禁止流通物
C.金钱属于非消耗物
D.牛属于可分割物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种类。选项B错误,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选项C错误,金钱属于消耗物;选项D错误,牛属于不可分物。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
A.土地
B.月球表面
C.药品
D.存有计算机程序的光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概念。物权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点:有体性、可支配性、在人的身体之外。月球表面,不具有可支配性,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单选题】下列关于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物权法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
B.不能为人力所支配的物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C.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可成为物
D.权利不能作为物权的客体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概念。权利在特殊情况下经法律规定也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如以股权、票据权利等出质的权利质权。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
A.物权相对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物权公示原则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与债权行为相比较,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行为特点的有( )。
A.物权行为不会直接导致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减少
B.物权对于同一物可以实施两次处分行为
C.物权行为直接导致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减少
D.物权行为使得物权发生变动,故出让人需要对标的物具有处分权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行为。根据规定,物权行为直接导致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减少,选项A错误。物权只能被转让一次,出让人在实施转让物权的行为后,即失去所转让的物权,故对于同一物不能实施两次处分行为,选项B错误。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物权变动的有( )。
A.甲取得办公楼的所有权
B.乙遗弃自行车
C.丙的银行账户计入了相应的存款利息
D.丁与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含义与型态。物权变动包括物权取得、变更与消灭三种基本型态,选项A、C是物权的取得,选项B是乙的物权消灭,选项D不是物权行为,而是债权行为,不会直接引起物权的变动,选项D错误。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有( )。
A.甲继承房屋一套
B.乙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一套
C.丙、丁发生房产纠纷,法院判决房屋归丙所有
D.丁从开发商处购得商品房一套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原因。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主要包括依据法律文书,继承、受遗赠以及事实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选项A属于继承取得,选项B属于事实行为取得,选项C属于依据法律文书取得,均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选项D是买卖取得,属于典型的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单选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进行登记,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不登记即生效的情形是( )。
A.张某继承其父亲的房产
B.A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商品房
C.丙将自己的成片林木抵押给丁
D.甲公司通过拍卖方式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动产物权变动。根据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这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进行登记的,该物权变动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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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300万元的借款合同,以甲的房屋提供债权额为3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已办理登记。其后,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增加为400万元,仍以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债权额相应增加为400万元。为使新增抵押生效,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乙银行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登记类型是( )。
A.更正登记
B.预告登记
C.变更登记
D.转移登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变更登记。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提起更正登记之前,须先提起异议登记
B.更正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是权利人,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
C.异议登记之日起10日内申请人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
D.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登记机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选项A错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因此是先更正登记,得不到实现的才异议登记。选项B正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选项C错误,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选项D错误,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A.预购商品房
B.租赁商业用房
C.房屋所有权转让
D.房屋抵押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预告登记的情形。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选题】甲将自己所有的汽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未满时,甲又将该汽车卖给丙,甲将其享有的对乙的出租期满后的返还汽车请求权让与丙。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指示交付。所谓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本题中,如果甲将汽车出租给乙后,租期未满时,甲又将该汽车卖给乙,则属于简易交付。
【单选题】朋友6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小汽车,未约定共有形式,且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部分共有人欲对外转让该车。为避免该转让成为无权处分,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 )。
A.4人
B.3人
C.6人
D.5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可以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按份共有中,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朋友6人等额享有该汽车,故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6×2/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