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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提升练习及答案(10)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15

  【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考虑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

  A.董事甲因失去人身自由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B.董事乙对董事会的信息披露违法事项投反对票,具体异议记载在会议记录中

  C.独立董事丙不直接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

  D.不负主要责任的财务人员丁在事发后及时向公司和证监会报告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任何下列情形,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情形认定:(1)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2)能力不足、无相关职业背景;(3)任职时间短、不了解情况;(4)相信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出具的意见和报告;(5)受到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其他外部干预。

  【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存托凭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存托凭证发行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包括基础证券发行人、存托人和存托凭证持有人

  B.存托人应按照存托协议约定,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意愿行使境外基础证券相应权利,办理存托凭证分红、派息等业务

  C.存托协议可以约定因存托凭证发生的纠纷适用外国法律法规规定,由境外法院管辖

  D.存托人和托管人不得将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归入其自有财产,不得违背受托义务侵占存托凭证基础财产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存托协议应约定因存托凭证发生的纠纷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由境内法院管辖。

  【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科创板首发股票条件及程序的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B.发行人最近2年内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C.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最近3年内不存在贪污刑事犯罪

  D.发行人经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同意后发行股票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交易所申报。交易所设立独立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自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交易所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申请。该一定期限为( )。

  A.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B.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C.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D.10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答案】C

  【解析】上市公司因存在欺诈发行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在交易所重新上市。上市公司因存在其他法定的重大违法等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自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之日起的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交易所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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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在交易所重新上市。下列选项中属于该重大违法情形的有( )。

  A.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B.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C.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D.上市公司主要子公司存在涉及公众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案】AB

  【解析】(1)选项AB:上市公司因存在法定欺诈发行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在交易所重新上市;(2)选项CD: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自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之日起的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交易所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申请。

  【案例·】

  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3月5日,公司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讨论: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①公开发行优先股3亿股,筹资5亿元;②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③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④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3只基金、7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自核准发行之日起30个月内分3次发行完毕。首期发行1亿元。

  (4)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内容如下:①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元;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

  董事会对四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方案均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2014年8月25日,A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年9月10日,A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12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25日,A公司持有5%的普通股;9月10日A公司持有7%的普通股和3%的优先股。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在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①拟发行优先股的数量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

  ②股息率的约定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采取固定股息率;

  ③约定差额部分不予累积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④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在定向增发方案中,发行对象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的基金认购的,视为1个发行对象。在本题中,发行对象为9名,未超过10名的人数限制。

  (3)在定向增发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①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②限制转让的时间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③发行定价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4)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①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在本题中,嘉业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超过了净资产的40%;

  ②年利率6%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在本题中,嘉业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000万元,不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应支付的利息3000万元(5亿元×6%=3000万元)。

  ③分期发行的期限30个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5)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①公司债券面值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

  ②合格投资者的数量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③对投资者的资质要求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额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6)A公司于9月10日发布公告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A公司于9月10日发布公告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但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不计入持股数额。在本题中,A公司持有的3%的优先股不计入上述持股比例,无须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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