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复习重点试题及答案(7)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17
中11.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赵某用业余时间创作了《相对论在会计培训中的应用》一书
B.赵某与网校签订合同,负责讲授《相对论在会计培训中的应用》
C.赵某在机场乘坐黑车
D.村民赵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一栋准备结婚
『正确答案』B
12.甲欲购买乙收藏的一件古董,乙不同意。甲的朋友丙得知此事后,找到乙说:“如果你不将此画卖给甲,就公布你的不雅视频”。乙被迫与甲订立买卖合同。甲对此丙的所作所为并不知情。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为( )。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可撤销
『正确答案』D
『解释』(1)如果是第三人欺诈,只有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才可以撤销;(2)如果是第三人胁迫(丙的行为构成胁迫),无论甲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均可以撤销。
13.马顿自小智商超常,16岁便不再上学,以发明创造为主要收入来源。马顿8周岁时接受长辈馈赠,受赠天文望远镜一架,由此点燃了对科学的热情。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对马顿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马顿现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马顿现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受赠望远镜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望远镜的行为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虑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与行为能力判断。根据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马顿8周岁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天文望远镜价值较高,但由于马顿是“纯获得利益”的受赠行为,因此有效。
14.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B.赠与行为属于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票据行为属于要式行为
D.决议是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决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多数决的方式作出,对没有表示同意的成员也具有拘束力,是典型的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15.2017年6月18日,某家具商场销售一批沙发,售货员在制作价格标牌时,误将1880元写成了880元。当日赵某来逛商场,发现同样的沙发在别的地方卖近2000元,而该商场还不到1000元,觉得价格非常便宜,便买了一组。由于摆放的沙发均已售出,售货员于2017年6月20日再去仓库提货时,发现沙发价格根本不是880元,而是1880元,遂通过送货地址找到赵某,要求其补足差价或退货,遭到赵某拒绝。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赵某与某家具商场的沙发买卖合同属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买卖合同
B.赵某与某家具商场的沙发买卖合同属基于显失公平而订立的买卖合同
C.家具商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该买卖合同
D.家具商场应当于2018年6月20日前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AC
16.甲餐厅委托赵某向乙水产市场购买一批螃蟹。赵某在购买螃蟹时,得知乙水产市场正在对龙虾进行降价促销,赵某觉得夏天到了吃龙虾的人应该很多,便持盖有甲餐厅公章的空白合同,以甲餐厅名义签订合同一并购买了一部分,货到之后甲餐厅以并未委托赵某购买龙虾为由拒绝付款。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赵某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
B.赵某无权代理甲餐厅采购龙虾
C.甲餐厅有权拒绝付款
D.甲餐厅无权拒绝付款
『正确答案』BD
17.甲企业委托赵某采购一批男士西服套装,赵某在采购时发现乙服装厂的女士西服套裙在降价促销,于是便以甲企业的名义采购了一批,乙服装厂在查阅赵某的代理协议时发现其只有采购男士西服的代理权限,但为了扩大销售依然与其签订了女士西服套裙的采购合同,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赵某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
B.乙服装厂有权要求甲企业于1个月内对该采购合同予以追认
C.甲企业在收到追认请求后若未作表示则视为同意
D.若该女士西服套裙市场价格上涨,在甲企业追认前乙服装厂有权撤销该合同
『正确答案』B
18.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有( )。
A.兑付金融债券本息请求权
B.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C.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D.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正确答案』ABC
19.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有( )。
A.债权人因地震灾害不能行使请求权
B.当事人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利受到损害,且没有法定代理人
D.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确定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0.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日计算
B.对于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一律从受伤之日起算
C.对于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起算。选项B:对于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1.小王今年6岁,其父老王为其唯一法定代理人。2017年10月1日,小王的权利受到侵害。2018年1月1日,老王知道此事,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X提起诉讼。2020年7月20日,老王因车祸死亡,直到2020年9月1日才由有关机关为小王指定监护人Y。Y应当在( )之前对X提起诉讼。
A.2021年1月1日
B.2021年1月20日
C.2021年2月10日
D.2021年3月1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于7月20日中止,9月1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结束,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由原来的2021年1月1日变为2021年3月1日。
22.下列属于物权法上“物”的是( )。
A.商标权
B.火星表面
C.电脑程序
D.土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概念。商标权是权利,不具备物质性,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但其在特殊情况下经法律规定可以成为物权客体;火星表面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不具有可支配性,不属于“物”;我国物权法上的物仅指有体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包括电脑程序)等均不是物权法上的物。土地属于不动产,是物权法中的“物”。
2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抵押权的性质不包括( )。
A.请求权
B.绝对权
C.限制物权
D.从物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物权属于支配权、绝对权。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均为限制物权。担保物权附属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是从物权。因此抵押权是支配权、绝对权、限制物权、从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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