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会cpa考试经济法备考试题及答案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31
中21.甲是乙公司采购员,乙公司授权甲去采购设备,总价款不得超过100万元。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20万元的设备买卖,丙公司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经调查得知,甲在与丙洽谈业务时,已告知丙公司自己的授权权限100万元。根据民事法律制度和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C.丙公司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以通知方式作出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视为接受该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而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甲授权权限,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2.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B.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1个月内追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2岁的孙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直接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3.2009年5月8日,甲作为承租人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丙的房屋于同年7月1日出售给乙作为办事处。同年6月10日,甲向丙购买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关于该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于5月8日所签买卖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
B.该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C.该买卖合同在5月8日即为有效合同
D.该买卖合同必须经过丙的追认后才有效,否则均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出卖人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情形,买卖合同原则上仍属于有效合同。据此,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有效。
24.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2个月后合同生效
B.如果明天下雨,我就送你一把雨伞
C.甲、乙约定如果甲明天盗窃成功,乙将自己的房子以5万元卖予甲
D.张三与自己的儿子小张约定:等到放暑假时,给小张买一台电脑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根据。选项AD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选项C所述的合同生效条件是不合法的。
25.下列行为中,构成代理行为的是( )。
A.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以公司名义签订超越内部限制的合同
B.李某让王某去商场帮他购买苹果手机一部
C.李某让万某帮忙转达自己想购买王某房屋的意思
D.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的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概念和特点。选项A属于代表行为;选项B是代理;选项C是传达;选项D并非民事法律行为,不适用代理。
26.邵某是一名律师,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由邵某作为代理人的有( )。
A.代理宋某订立遗嘱
B.代理发明人邓某申请专利
C.代理刘某与王某进行民事诉讼
D.代理沈某与陈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制度。选项A: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7.下列关于代理与传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传达的任务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传达人自己不进行意思表示
B.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是独立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以代理人自己的意志决定意思表示的内容
C.传达人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故要求传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身份行为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可以代理;但身份行为可以借助传达人传递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代理人要与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故要求代理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传达人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
28.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的行为,效力待定的有( )。
A.李某未经张某授权,以张某的名义与邓某签订了买卖合同
B.江某作为马某的代理人与自己签订了一份铝材买卖合同
C.牛某作为葛某和黄某的代理人,签订了一份以葛某为出卖人、黄某为买受人的办公用品买卖合同
D.贾某作为刘某的代理人,与第三人高某恶意串通,订立了一份损害刘某利益的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制度。(1)选项A:无权代理人的合同效力待定;(2)选项BC: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原则上发生无权代理的效果,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3)选项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29.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唐某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甲公司有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0.2018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口头授权其采购一批男士西服套装,乙在采购时发现丙服装厂的女士西服套裙在降价促销,于是便以甲企业的名义采购了一批。丙公司对乙的权限范围并不知情,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应向丙服装厂付款
B.委托授权为要式行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C.甲公司应接受女士西服套裙并向丙服装厂付款
D.乙的行为超越职权范围,若甲公司不作追认,视为拒绝追认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甲公司应向丙服装厂付款,选项A错误;委托授权为不要式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选项B错误;乙的行为超越职权范围,因丙是善意第三人,该行为有效,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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