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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试题及答案(十五)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25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里甲公司是由于合法建造的事实行为而获得的房屋所有权,而不是因为享有土地使用权而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甲公司在此过程中并不存在买卖、赠与、互易等法律行为,选项C不选;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需公示,动产不用交付,不动产不用登记,因此选项D错误。

  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若当事人约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则质权不生效。因此选项A错误;动产质权自交付时生效,因此选项B错误;本题中郭某的质权未设立,岳某的质权已经设立,因此选项C正确。

  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甲仅仅抛弃的是衣服,选项A错误;乙只能先占无主物——衣服,选项B错误;发现隐藏物,能证明是他人的,应当归还,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4、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物权的种类与内容,由法律规定”,这个规定中的“法律”,不限于《物权法》,包括一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但不包括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亦不包括司法解释与司法判例。

  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拾得人虽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却可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选项A错误。若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权利人向其请求返还时,应向受让人支付相应对价,否则受让人有权拒绝返还;选项B错误。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选项C错误。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选项D正确。

  6、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点评】本题是针对指示交付。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规定,指示交付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

  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先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抵押权人可主张剩余价款的优先受偿权,选项C正确。

  8、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债权部分清偿的,不产生抵押权部分消灭的效力。选项A正确。

  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300万元,又因为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乙银行并不知情),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3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1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选项B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A表述错误:在无法律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时,从物的权利归属与主物一致。选项B表述错误: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选项D表述错误: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2、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先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抵押权人可主张剩余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3、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因此选项B错误。

  4、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5、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因此选项B、C的说法正确,选项D的说法错误;异议登记并不能阻碍权利人行使其对于不动产的处分权,选项A的说法错误。

  6、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同或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中张某和小张具有家庭关系,所以视为共同共有,选项B正确;此题中的受让人不知道房屋存在其他共有人,出于对房屋登记的合理信赖支付了合理对价且办理了登记,甲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该转让行为有效,选项D正确。

  7、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8、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选项AD正确;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本题中是债务人在债权发生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不符合规定,选项B错误;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时,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选项C正确。

  9、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此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由于约定了租金由质押人收取,因此选项D错误。

  10、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属于担保物权。因此选项D的表述错误。

  11、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

  12、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将他人木板加工为板凳,另外,诸如书写、素描、绘画、印刷、雕刻或其他于物之表面的类似劳作行为,都属加工。通过对一项或数项材料加工或改造而形成新物之人,只要加工或改造的价值不明显低于材料价值,即取得新物所有权。因此选项ABD可能因加工取得所有权,选项C属于附合,不是加工。

  13、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以上四项均属于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

  14、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选项AC正确。

  15、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可知,刘某留置方某的家具与方某所欠的租金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可就非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债权行使留置权,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A正确;选项C中,王某的债务尚未到期,张某不可行使留置权,因此选项C错误。

  【点评】行使留置权,需要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债权人合法占有标的物动产,是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除外)。选项B中,因为家具与租金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所以出租人不能行使留置权,否则就属于侵占他人财产了。

  16、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C不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甲工厂不是债权人。

  17、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无偿方式取得财产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使乙是有偿取得的,也不能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因为赃物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标的物的占有移转不是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但是质权设立的条件,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18、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本题中,王某将房屋租赁给李某,以租金抵偿借款,李某向王某出具借款还清收据,该借款之债因抵销而消灭,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在后租赁不破在先登记抵押”,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本题中,张某抵押权成立在先,李某的租赁权设定在后,因此,李某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张某的抵押权,选项B的说法错误;根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本题中,王某、张某修订租赁合同的行为将改变抵押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成立时间顺序,损害抵押权人张某的利益,因此该修订行为无效,选项C的说法正确;根据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本题中,因王某在出租房屋时未“书面告知”李某该房屋已经“抵押”,此时承租人李某可以要求出租人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点评】本题有些难度,同时涉及数个知识点。首先,区分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即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而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可以约定抵销。其次掌握抵押与租赁的关系,区分抵押在先与租赁在先的不同法律后果: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19、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选项B,要求债务人恢复机器设备的价值,不符合规定;工商银行不能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只能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选项D错误。

  20、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物权法》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本案中,轿车可以用来质押,选项A正确;以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甲可以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且该抵押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登记只是对抗要件,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选项C错误。

  【点评】可以抵押的是动产与不动产,动产抵押权是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动产抵押权是登记设立。可以质押的是动产与权利,动产质权是交付质物才设立,权利质权一般是登记设立(除了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1、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以上四个选项均属于抵押物担保范围的规定。

  22、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合同是有效的。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王某不知情,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构成善意取得,李某无权要求其返还房屋。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三、案例分析题

  1、

  【正确答案】 甲企业与乙公司约定的该条款无效。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3分)

  【正确答案】 甲企业与乙公司之间设立了抵押权。根据《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以《物权法》规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对这些财产是否进行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3分)

  【正确答案】 修理费应由丙公司承担。根据《物权法》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分)

  【点评】动产质押中,质权是交付质物才设立,所以质物是在质权人手中的,因此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正确答案】 丁修理厂可以行使留置权。根据《物权法》规定,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①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②债权已届清偿期。③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本题中的情形符合留置权成立的条件,所以可以行使留置权。(2分)

  【点评】本题是考核留置权的设立。首先,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事先约定,是债权人依法行使留置权;其次,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另外注意留置权也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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