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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十五)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2-13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有(  )。

  A.外商直接投资

  B.城乡建设与管理

  C.环境保护

  D.历史文化保护

  2.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C.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D.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

  3.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的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讨好齐某,要回自己被骗的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里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8000元,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赶紧买下石雕。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甲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乙与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

  B.齐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自己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

  C.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自己与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

  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4.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

  B.兑付国债本息请求权

  C.兑付金融债券本息请求权

  D.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5.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当事人申请仲裁

  B.当事人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

  C.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的承诺

  D.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6.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地役权属于自物权

  B.地役权属于他物权

  C.地役权属于独立物权

  D.地役权属于从物权

  7.吴某和李某共同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的名下。后二人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该判决的生效时间为2018年2月1日,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卖给王某,双方当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在产权登记机构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该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2018年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018年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2018年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2018年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8.甲向乙借款,甲欲以其轿车作为担保。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可就该轿车设定质押

  B.甲可就该轿车设定抵押

  C.以该轿车设定质押的,质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D.以该轿车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9.2016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3月3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2016年5月5日,鹦鹉产蛋一枚,市值2000元,应交由甲处置

  B.因乙照管不善,2016年10月1日鹦鹉死亡,乙需承担赔偿责任

  C.2017年4月4日,甲未偿还借款,乙未实现质权,则甲可请求乙及时行使质权

  D.如果乙放弃该质权,丙可在乙丧失质权的范围内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10.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至5月20日,乙于5月2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0日到达甲,甲未作任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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