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1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24
中三 、案例分析题
1.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找到己公司在票据上作保证签章,但是未写明被保证人。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己在票据上的保证是否有效,谁是被保证人?并说明理由。
(2)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能否向乙公司和丙公司行使追索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4)A银行拒绝付款后,当戊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甲公司能否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2.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于2011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实收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亿元。
2015年12月,中国证监会在对甲公司进行的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
(1)甲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甲公司对其控股股东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在股东大会进行该项表决时乙公司未参与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获得通过。
(2)甲公司因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造成2014年年度亏损600万元,股东大会决议以法定公积金400万元和资本公积金200万元弥补亏损。
(3)甲公司财务经理刘某2015年2月辞职离任,2015年7月转让了其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10%股份。
2016年5月5日,甲公司董事会对以下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
(1)优先股发行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开发行优先股8亿股,筹资6亿元;股息率暂定5%,每年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一次。
(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为: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3年,面值50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500名的合格投资者。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为其控股股东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亏损弥补方案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刘某的股份转让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2016年5月5日,甲公司董事会讨论的优先股发行方案中,哪些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有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
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主要经营餐饮业务,于2008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乙国有独资公司(由上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甲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0亿元。为了解决甲公司面临的严重财务困难,2016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经协商,拟订了资产重组方案,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1)甲公司将其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价15亿元出售给乙公司;(2)乙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35%的股份作价15亿元全部协议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3)丙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电子产品)100%的股权作价15亿元协议转让给甲公司。丁公司于2007年设立,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100万元、1600万元和2300万元。
甲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该重组方案进行表决,该方案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1/2同意。持股1%的小股东王某反对该“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的方案,遂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若想受让乙公司所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丙公司需具备哪些条件(从主体资格、设立时间、盈利能力、受让价格和价款支付期限等方面回答)?
(2)甲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说明理由。
(3)王某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并说明理由。
(4)收购人丙公司从乙公司手中直接受让了35%股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于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并说明理由。
(5)丙公司的收购行为是否构成借壳上市?并说明理由。
4.
甲公司2010年6月成立至今,一直授权李某代为办理与乙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2016年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李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该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1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
(1)甲公司与李某的授权代理书中约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甲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
(2)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11月6日,丙公司主张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