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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1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22

  三 、案例分析题

  1.

  2013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

  201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

  2013年6月3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以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3年7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至2013年9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仍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丙遂于2013年9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

  2015年3月5日,田某、蔡某、王某、陈某投资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其中田某、陈某分别以现金100万元出资,蔡某以自己的一套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王某以其知识产权作价50万元出资。同时公司章程规定,田某、蔡某、王某、陈某按照1:1:1:1的比例平均分配利润。

  4月1日,蔡某即将其房屋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是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7月1日,公司债权人姚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认定蔡某未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月1日,A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妻弟万某为公司独立董事。

  10月1日,A公司为开拓市场,决定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股东王某投了反对票,同时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所持的全部10%的股份,遭到公司拒绝。

  11月20日,王某拟退出公司,将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第三人薛某。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问题。

  (1)公司章程关于分配利润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认定股东蔡某未履行出资义务?并说明理由。

  (3)万某是否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说明理由。

  (4)公司是否有权拒绝股东王某回购请求?并说明理由。

  (5)王某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薛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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