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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前重点试题及答案(8)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07

  三、案例分析题

  1. 2013年3月18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4月1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购买一台某型号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中签字,但该买卖合同没有保证条款,且丁未与丙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乙和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机床价款1200万元。乙在缔约当日支付首期款400万元,丙在收到首期款一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机床交付后8个月内,每月支付100万元。

  2013年8月3日甲未通知乙,以机床所有权人的身份将机床以市场价卖给戊,戊不知甲是承租人的身份,在收到机床后付清价款。乙知悉上述情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合同无效,且主张自己是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年11月2日,由于乙连续3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共计300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到期和未到期的500万元价款,乙认为丙无权要求自己支付未到期的200万元,并以此为由未支付任何价款。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拒绝,理由有两个:(1)丁仅以保证人的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中签字,买卖合同并不存在保证条款,且丁未与丙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合同未成立;(2)即使保证合同成立,由于合同中未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因此,丁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丙不应该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财产之前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关于甲戊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乙关于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并要求戊返还机床的主张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乙关于丙无权要求支付未到期的200万元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丁与丙的保证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丁关于保证形式为一般保证的主张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乙的观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识点】效力待定的合同(P72)

  (2)乙的观点不符合规定。因为甲将其承租的租赁物无权处分,受让方戊对甲不享有所有权并不知情,也不应当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标的物按市场价转让,且机床已经交付(戊收到机床后付清价款),戊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乙不再拥有机床的所有权,无权要求戊返还。

  【知识点】善意取得制度(P47)

  (3)乙的观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在本题中,截至2013年11月2日,乙未支付的到期价款300万元,占合同总价款1200万元的25%,已经超过1/5,丙有权要求乙支付到期(300万元)与未到期(200万元)的全部价款。

  【知识点】买卖合同

  (4)丁与丙的保证合同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知识点】保证(P77)

  (5)丁的主张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知识点】保证(P78)

  2. 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A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B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A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5月16日裁定受理B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年4月1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D公司诉A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A公司所欠D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向E信用社借款20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年5月18日,经管理人同意,A公司向E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500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公司向E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年6月2日,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50万元,现存于A公司仓库,F公司已于2014年2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F公司提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以C公司为其债务提供了连带保证且有能力代为清偿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否符合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D公司诉A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有关债权人关于A公司向E信用社清偿行为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F公司是否有权提走其委托A公司加工的产品?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识点】破产原因(P259)

  (2)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在本题中,A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其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公司对A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知识点】破产原因(P260)

  (3)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提起诉讼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责任,案件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知识点】破产申请的受理(P268)

  (4)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知识点】破产申请的受理(P266)

  (5)F公司有权提走其委托A公司加工的产品。根据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在本题中,A公司基于承揽合同占有F公司的财产,且F公司已付加工费,管理人无权拒绝返还加工物。

  【知识点】债务人财产的一般规定(P274)

  3.嘉业股份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本总额8亿元,净资产6亿元,2014.3.5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讨论: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公开发行优先股3亿股,筹资4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3只基金、7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发行债券3亿元,期限是5年,利率为5%,自核准之日起30个月内分3次发行完毕,首期发行额为1亿元。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2014.8.25日,A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公司5%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9.10,A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公司5%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12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25,A持有5%的普通股:9.10持有7%的普通股和3%的优先股。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2014.3.5的定向增发中,发行对象数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审批程序和认购股份后限定转让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债券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A公司于9.10发布公告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

  ①筹资金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本题中,净资产为6亿元,筹资4亿元超过了50%。

  【知识点】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P216)

  ②股息率约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采取固定股息率。

  【知识点】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P216)

  ③约定差额部分不予累积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知识点】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P216)

  ④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知识点】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P216)

  (2)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的基金认购的,视为1个发行对象。本题中,发行对象为9名。

  【知识点】上市公司增发股票(P212)

  (3)

  ①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P212)

  ②认股股份后限制转让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知识点】上市公司增发股票(P212)

  (4)

  ①发行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本题中,30个月内分3次发行完毕不符合规定。

  【知识点】公司债券的发行(P219)

  ②首期发行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的发行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本题中首期发行额为1亿元少于50%,故不符合规定。

  【知识点】公司债券的发行(P218)

  ③发行数额不符合规定。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本题中,嘉业股份公司净资产额为6亿元,发行债券3亿元,超过了40%,故不符合规定。

  【知识点】公司债券的发行(P218)

  (5)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但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不计入持股数额。本题中,9.10,A公司持有嘉业股份公司7%的普通股和3%的优先股。由于3%的优先股不计入持股比例,那么A公司仅增持2%的股份,故无需发布公告。

  【知识点】持股权益披露(P234)

  4、甲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A公司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年2月,甲离职,但A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B公司。2014年3月3日,甲仍以A公司业务员名义到B公司购货,并向B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A公司、金额为3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款人名称。之后,甲提走货物。后查明,支票上所盖A公司公章及财务负责人名章均系甲伪造。

  B公司于2月20日与公益机构C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30万元用于救灾。3月4日,B公司将支票交付C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月5日,C基金会为支付D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

  3月6日,D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向E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公司向D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月10日,E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F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月11日,F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A公司及其财务负责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

  F大学先后向D、E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F大学又向C基金会追索,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B公司和A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D公司是否有权拒绝F大学的追索?并说明理由。

  (2)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是否有权向B公司进行追索?是否有权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并分别说明理由。

  (3)C基金会是否有权向A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4)C基金会是否有权向甲追索?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D公司有权拒绝F大学的追索。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如果与持票人的前手是票据行为的直接当事人,并且对其享有基础关系上的抗辩,那么当持票人乃是无偿取得票据时,票据债务人有权以该事由对抗持票人。在本题中,E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D公司有权以此为由对E公司提出抗辩;而F大学无对价取得票据(该支票用于设立奖学金,属于捐赠),D公司有权以对抗E公司的事由,对抗F大学。(P334)

  【知识点】票据抗辩(P334)

  (2)

  ①C基金会无权向B公司进行追索。因为B公司根本未在票据上签章,不属于票据债务人。

  【知识点】支票的具体制度(P355)

  ②C基金会有权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根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在本题中,B公司与C基金会约定捐赠30万元(而非捐赠支票本身,支票只是该30万元的支付手段),该赠与合同又不得撤销,C基金会未能实际得到票款的,有权要求B公司更换其他支付方式,继续履行该赠与合同。(P96)

  【知识点】票据的伪造和变造(P328)

  (3)C基金会无权向A公司追索。根据规定,在票据伪造的情况下,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P328)

  【说明】我们认为,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应当区分:(1)站在票据基础关系(甲无权代理A公司与B公司订立购货合同)的角度上,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A公司应当向B公司承担合同责任;(2)站在票据关系的角度上,甲并未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签章,该支票上出票人签章直接显示为A公司的签章,甲的行为属于票据伪造行为,而非票据代理行为,更谈不上表见代理(如果构成票据的表见代理,甲的行为首先应该能被界定为票据代理行为,然后才谈是否经过被代理人授权、第三人是否有理由相信等问题)。

  【知识点】票据的伪造和变造(P328)

  (4)C基金会无权向甲追索。根据规定,伪造人并未以自己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P329)

  5、(案情不全,求补充)

  2013年10月15日,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受理A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

  (1)根据A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其中,第一期出资于2011年2月1日公司设立时缴纳,第二期出资于2014年2月28日缴纳···,B公司、C公司均为A公司创始股东。其中B公司按时缴纳了第一期出资,C公司尚未缴纳任何出资。管理人要求B公司和C公司补缴其各自认缴出资,被两公司拒绝,B公司主张章程规定的第二期出资的缴纳期限尚未到期,因此目前无需缴纳。C公司主张,虽然未按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第一期出资,但由于·····的行为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故可不再缴纳。

  (2)2013年1月起,A公司出现破产原因,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然领取了绩效奖金。2013年4月起,A公司普遍拖欠职工工资······公司董事监视和高级管理人员仍然领取工资。

  (3)2013年9月,A公司向D公司订购一台设备。根据双方合同约定,A公司向D公司支付了30%的货款,D公司将该设备向A公司发货。······破产案件后,D公司立即向A公司主张取回在运途中的设备,并通知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但因承运人的原因,未能取回设备。2013年10月·······到设备。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公司关于其未履行出资缴纳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可不再缴纳出资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对于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发生破产原因后领取绩效奖金以及在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下领取工资的行为,管理人应分别如何处理?

  (3)D公司是否可以向管理人主张取回该设备?并说明理由。

  6、(案情不全啊,求补充)

  甲公司为了还清欠乙公司的货款50万元,向乙公司开出了一张承兑汇票,后乙公司财务丙利用职务便利盗取该承兑汇票,未签章就把他交给丁公司换取50万现金。后丁公司未作任何处理就把承兑汇票交给戊公司抵账,在这个过程中,丁和戊都不知道承兑汇票是丙盗取的。2014年3月1日承兑汇票到期,戊在汇票被背书处签字盖章,交到银行进行兑换,银行按票面金额进行支付。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丙是否取得票据权利?简单说明理由。

  (2)丁是否取得票据权利?简单说明理由。

  (3)戊是否取得票据权利?简单说明理由

  (4)银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简单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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