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及答案1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16
中6、【多选题】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 )
没有表决权。
A.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通过和解协议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答案】C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
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
7、【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 )。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管理人提议召开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D.占债权总额1/4 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答案】 ABCD
解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
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 以上的
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8、【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重整申请的提出,下列( )项论述是正确的。
A.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只有债权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不能申请重整
B.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只有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债权人不能申请重整
C.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1/5 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D.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答案】CD
解析:《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
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
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 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9、【多选题】关于和解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B.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C.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
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能向法院申请和解
【答案】BC
解析: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债务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
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10、【多选题】关于和解协议的效力,下列( )项论述是错误的。
A、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B、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影响
C、和解协议裁定无效的,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应当返还
D、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不再清偿
【答案】AC
解析: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债
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物权担保债权的人。和解协议裁定无效的,
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
三、综合题
(一)甲有色金属厂是某市产业部下属的国有企业。假设2008 年3 月18 日,甲企业由于
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月2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并通知了甲有色金属厂。法院于2008 年10月21 日裁定宣告该有色金属厂破产。管理人及时拟
订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已知债权人会议共有债权人10 人,债权总额为
1000 万元,其中全部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为A、B 二人,其代表的债权额为300 万元。破产分
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依法通过后,直接交给管理人执行。
2008 年11 月30 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但在2009 年8 月,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
发现,该厂曾在2008 年1 月时放弃对某机器厂的120 万元债权,同时,有人举报2007 年2 月
20 日,该市产业部将甲有色金属厂所有的一台价值80 万元的金属切割机无偿调拨给另一企业
使用。
问题:
(1)A、B 二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此次表决中是否享有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2)此次债权人会议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如何通过?并说明理由。
(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