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07
中一、单项选择题
1、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刘某,因违规操作造成公司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自免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刘某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刘某自免职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刘某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D
【解析】本题的解答关键在于抓住题眼“特别重大损失”;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根据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金融企业有关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 )有效。
A.1个月内
B.6个月内
C.1年内
D.3年内
【答案】C
【解析】不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结果的有效期均为评估基准日起1年。
3、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5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根据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明有权直接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资格
B.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由于李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伙企业只能办理退伙结算,将李某的财产份额退还给李明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答案】B
【解析】(1)选项A: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选项BCD: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不必等到有行为能力时再进行处理)。
4、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关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说法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
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股东资格相应丧失
C.出资证明书是确认严某出资的凭证
D.严某依出资证明书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答案】C
【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2)选项BC:出资证明书是确认严某出资的凭证,而非其股东资格的凭证,出资证明书丢失不会直接导致严某丧失股东资格;(3)选项D: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5、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并未约定权利行使顺序。甲公司届期未支付货款。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
B.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
C.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以相互追偿
【答案】A
【解析】(1)选项ABC:在共同担保中,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选项D: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下列各项中,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但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是( )。
A.创作小说
B.提起诉讼
C.人的出生
D.发明电灯
【答案】C
【解析】(1)本题题干描述的是“法律事实——事件”;(2)选项AD属于事实行为,选项B属于法律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王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一块奇石设定质押,双方于2月15日签订了质押合同,3月1日王某方将该石转移给李某占有,交付奇石时,王某未将奇石配套的翡翠基座一并交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质押合同自2月15日生效
B.质押合同自3月1日生效
C.质权的效力仅及于该奇石,不及于其翡翠基座
D.质权的效力不仅及于该奇石,也及于其翡翠基座
【答案】A,C
【解析】(1)选项AB:质物占有的移转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2)选项CD: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2、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外债管理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短期外债可用于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
B.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结汇使用
C.除另有规定外,境内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使用
D.外债借款合同发生变更时,债务人应按照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答案】B,C,D
【解析】选项A:短期外债原则上只能用于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中长期用途。
3、2013年4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可撤销的有( )。
A.2012年9月3日,甲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无偿转让给乙公司
B.2012年9月15日,甲公司个别清偿了其欠付丙公司的100万元债务
C.2013年5月1日,甲公司个别清偿了其欠付董事王某个人的20万元债务
D.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书面声明放弃了其对丁公司的50万元债权
【答案】A,D
【解析】(1)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案个别清偿的时间并未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2)选项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个别清偿行为无效,而非可撤销。
4、有关诉讼时效中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2)选项B: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选项C: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选项D: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5、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金融企业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转让方应当将拟直接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书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B.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让方可以不披露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信息
C.转让方作为国有控股股东,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者资产重组,在控股公司或者集团企业内部进行协议转让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让方可以不披露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信息
D.转让方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应当不低于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转让方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或者前1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
6、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1月,甲故意为客户出具虚假审计报告;2015年10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人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2015年12月,甲的行为被监管部门发现,事务所因此向投资者赔偿损失1000万元。有关对投资者的该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B.乙已经退伙,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发生在丁入伙前,丁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D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乙应以其退出时从事务所中取回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丙和丁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