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发放须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15
中专业阶段合格证
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已下发至沈阳、大连、鞍山和锦州考办,考生可在2017年考试当地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合格证书。如需代领合格证书,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委托授权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丢失或损坏不予补办。
(一)沈阳地区
沈阳地区考生请查询沈阳市财政局财会之窗网站(http://www.sysczj.gov.cn/sysczj/article/cktd/)查询合格证领取信息。
发放时间:1月17日至2月13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周三下午到15:00)
发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沈阳市公安医院对面)
联系电话:024-2270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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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连地区
发放时间:1月17日至2月13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发放地点: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20号(中山广场中山区地税局西侧)大连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省注协大连分会)404室
联系电话:0411-82590652 0411-82818475
(三)鞍山地区
发放时间:1月17日至1月23日(节假日休息)
发放地点:鞍山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8号财政局207室
联系电话:0412-2217618
(四)锦州地区
发放时间:1月17日至1月23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发放地点:锦州市财政局会计处,锦州市松山新区南广路58号
联系电话:0416-3145813
附件:1.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