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扬州考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 :扬州市财政局 2020-10-14
中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为全面做好扬州考区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江苏考区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控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0〕3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考试工作实际,现对考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须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江苏政务服务”或者“支付宝”申领“苏康码”,并持续关注“苏康码”健康状态,保留行动轨迹。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当天“苏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要求。
2、考生考前14天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前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考生提前准备好14天行程查询截图。具体操作方法:编写“CXMYD”发送至10001、10086或者10010并按运营商相应短信提示,实现到访地查询。或者扫码如下: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考试前14天有青岛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并向扬州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报备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进入考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应同时打印签署《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每科考试考生均须提交对上述事项的承诺书。
5、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主动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接受检查和询问。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其他必要的证件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
7、考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入场时持绿码但检测体温异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将引导至临时隔离检查点,由医务人员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判断为可疑病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判断为非可疑病例的,安排至临时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聚集。
9、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按以下程序处置:
监考人员立即要求其佩戴口罩并迅速报告考点;
防疫副主监考组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离考生至隔离室;
防疫副主监考组织考点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或伴有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经医务人员现场核实、诊断并决定是否终止其考试或工作并带离考场;
视情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考点医疗防控人员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
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处置情况,并经考点防疫副主监考和参与诊断的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相关情况同时报省注协考办;
如有考生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点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配合有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关于考试疫情防控的详细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苏财会〔2020〕30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