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注册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考试相关事宜考生告知书
来源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08-13
中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湖北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及考试相关事宜考生告知书
湖北考区全体考生: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湖北考区考试安全顺利实施,根据省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考试规章制度,现将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湖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考试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于准考证下载打印系统开放后(时间另行通知),可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下载准考证。下载准考证前,请认真阅读《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须先点击确认知悉以上内容才能下载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后即视为认同并遵守上述相关规定要求。如部分考区因特殊原因无法如期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密切关注中注协、省注协相关通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考生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请以本人准考证为准。部分考区考试安排如因疫情等原因有调整,请以省注协网站、考区所在市州财政局官网相关通知及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考试信息关注。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尚不明朗,考试组织工作可能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最 新防疫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www.cicpa.org.cn/)、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www.hbicpa.org/)及本考区市州财政局官网的最 新考试动态及通知,提前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同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错过重要考试信息提醒。
四、考生健康监测。
1.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接种新冠疫苗。
2.考前14天(8月13日前)申领本人“湖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3.考前14天(8月13日前)每日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体温上报”或微信“湖北健康码”小程序做好“健康上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所在社区等防疫部门报告,配合流调安排并及时就诊。
4.考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 14+7 天的人员、14 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入场要求。考试当天,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进入考点:
1.持考试当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持新冠疫苗接种二维码或证明材料;
3.体温低于37.3℃,“湖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动态)且身体无异常症状;
4.持与报名时所使用身份证件一致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部分考点较偏远,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点不备车位,接送车辆应尽快驶离,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进考点时,考生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材料(详见上述第1-4项),接受体温测量,有序排队,保持安全间距。
六、做好个人防护。近期请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封闭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全 程佩戴口罩,必要时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注意社交距离。进考点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无呼吸阀),除入场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须全 程佩戴口罩。
七、考中异常情况处理。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考生,应及时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并自觉服从安排。经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防疫相关程序立即终止考试,不得擅自离场,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处置。
八、遵守防疫要求和维护考场秩序。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维护公共环境和考试秩序。考试过程中遇到考试机故障等问题,应当场及时向监考人员提出以寻求解决,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人员间距。任何扰乱考场秩序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考生如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本年度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感谢广大考生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湖北考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hbicpa.org/tzgg/qtgg/87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