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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02-06

关于发放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有关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有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颁发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的通知》(财考办[2016]224号)和《关于颁发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的通知》(财考办[2016]225号),现将我省2016年度合格证书发放和申领及全科合格考生入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和申领

  (一)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发放和申领

  1、已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并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编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016年度成绩单(含专业阶段合格证编号)前往最后通过科目的考区考办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

  2、已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但未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编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和历年有效成绩单前往省考办或最后通过科目的考区考办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申报手续。如考生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有变更,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情况说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市州考办应严格审核考生相关材料,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公章,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上报省考办。

  (二)全科合格证书发放和申领

  已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并获得全科合格证编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016年度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单(含全科合格证编号),前往报名时所选申领地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书。各考办应做好审核、发放和登记工作。

  英语测试合格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成绩单到省考办领取。

  二、全科合格考生入会

  根据财考办﹝2016﹞225号文件要求,各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的同时应做好入会推介引导工作。考生领取全科合格证时,可当场办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登记手续。在省考办(武汉)领取合格证的考生领证后应前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办理入会事宜。申请入会人员应提交以下入会资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省考办全科合格证和专业阶段合格证发放工作自2017年2月8日开始,其他市州办理时间请联系当地考办。

  2、地点和联系方式:武汉考区考生请至省考办申办,其他考生请到最后科目通过的考区考办申办。各考办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考办名称

  地址

  电话

  省考办

  (武汉)

  武昌水果湖北环路42号(1路电车终点站对面)

027-87833365

  黄石考办

  黄石市杭州东路2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六楼617室

0714-6215920

  黄冈考办

  黄冈市七一路3号财政局

0713-8621179

  咸宁考办

  咸宁市财政局904房

0715-8273625

  十堰考办

  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613室

0719-8102752

  襄阳考办

  襄阳市襄城区财苑路23号市财政局十楼2022室

0710-3535562

  宜昌考办

  宜昌市发展大道7号市财政局9楼901

0717-6330183

  荆州考办

  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35号一楼市财政局注管中心

0716-8262259

  荆门考办

  荆门市象山大道11号市会计管理局

0724-6062815

  恩施考办

  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州财政局506室

0718-8231647

  注:以上各考办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实际为准。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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