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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来源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09-28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甘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甘肃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疫情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各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积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宣传、网信等部门力量,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任务,统一思想落实标准化精准防控要求,建立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做到领导组织到位、责任压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物资保障到位、督查落实到位,全力以赴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保驾护航,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二)要充分发挥各市财政部门的作用,由财政部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指导,指定专业医务人员负责指导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制定考生和工作人员评估制度,认真开展考点及周边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及时排除、处理可能发生的考试安全风险和突发疫情隐患。

  (三)各市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成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细化完善制度方案

  (一)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审慎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组织考试的影响,建立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切实维护考点、考场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精准防控措施,做到清单化、流程化、具体化,精准管控,及时化解组织考试中疫情防控可能出现的风险,考前应做好考试宣传,明确告知考生应注意的疫情防疫要求。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施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市财政部门要联合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提前谋划、组织实施好人员选聘、防疫培训、全员风险排查和健康监测,考点环境消杀、数据管理等,建立必要工作台账,抓实疫情防控关键环节,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

  三、考试实施环节的防疫措施

  各市财政部门应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防疫人员配备。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监考规则》配足监考人员的同时,每个考点增设1名防疫副主考,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派,专门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各类突(偶)发事件的处置,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配足工作人员。各考点应设立相应临时留观点,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按实际需要派驻医疗、疾控人员和考点医生共同开展防疫工作,处理本考点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安全措施,对考试期间身体出现异常的考生提出处理意见,应急处置考生突发的生病情况等工作。

  (二)防控物资准备。考场结合当地疫情配备好额温枪、口罩、喷雾器材等防护设备及物资。

  (三)考点和考场管理

  1.成立考点防疫工作组。制定考点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演练,确保分工明确,流程清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考前准备工作。每个考点设置1间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和2个备用隔离考场(考场较多时,可适当增加备用隔离考场数量)。隔离观察室用于对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临时观察、等待防疫评估。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做明确标识,并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个的标准为考务工作人员配备口罩。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采用远程监控设备进行监考,并在专业疾控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考场布置。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适当的间距(原则上上座率不超过70%)。各考点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4.考试区域清洁消毒。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考点、考场、考机清洁消毒制度,在考前对考试相关区域,包括通道、门把手、桌椅、厕所、楼梯、空调系统、考试机房、考试设备等进行安全、彻底清洁消毒。

  考前一天完成系统测试和清洁消毒工作后,即刻封闭考场、考点。考试期间,应增加对场所的通风换气频次。每科考试前做好考场机位、设备、通道等区域的清洁消毒。清洁消毒时应严格防止清洁液等进入机箱、键盘、电插座等处产生短路和火灾隐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采购专业的病毒消杀服务,做好考试区域清洁消毒工作。

  (四)考生管理

  1.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入甘前3天提前申领“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并彩打备查,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财政部门或防疫工作组。

  2.按照《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3号)“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相关考生要自觉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打印的本人“甘肃省健康出行”,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

  (2)“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黄码的,提供考试前 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红码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务工作人员管理。

  根据考务工作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提前 14 天完成考务工作人员选派。所有参加考务工作的人员须提前 14 天申领“甘肃省健康出行码”,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状况监测,如实申报本人及同住亲属新冠肺炎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疫情高发地区来甘人员及境外来甘人员接触史、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必须为绿码,体温正常(<37.3℃)方能参加相关考务工作。

  各考点应有一定数量的考务备用工作人员。考务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立即启用备用人员。

  (六)疫情防控培训。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应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组织学习防控方案和考务管理规定,明确各岗位职责、防疫工作要求、防控工作流程,同时邀请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对疫情防控常识和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辅导。培训开始前应对参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七)应急防控演练。

  要组织开展考试疫情防控演练,重点加强对入场时间节点的把握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点的掌控,结合考点设置、考场分布实际情况设立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清洁消毒区、留观室和考生通道等,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开始前应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八)考试考务组织实施

  1.加强考点出入管理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务工作人员体温低于 37.3℃,且“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检测不合格的考务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须经驻点防疫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具备考试条件的,转至备用考场考试。

  (2)错峰安排进出考场时间。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检测,监考人员至少提前2小时到达考点,身体监测无异常方可进入考点。各考点根据考生人数和楼层分布情况,错峰安排考生进出考点时间段。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出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

  (3)考生进入考点内,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对于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试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发现有异常症状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及时报告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在驻点防疫人员指导下,按照本地区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严把入场安检关

  (1)考生须提前按考试规定时间,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完成体温检测、安全检查、身份核验。

  (2)考生体温检测及安检时须保持适当间距。经监考员确认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行安检。

  (3)监考人员进行安检时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在安检前后进行手部消毒。

  (4)考试前发现有异常症状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及时报告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会同驻点防疫人员研判、处置。

  3.强化考试期间管理

  (1)加强对考试期间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参与考务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加强手部消毒,接触考试用品前后都必须进行手部消毒。监考员分发、回收、清点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违规情况记录表、草稿纸时严禁出现用手接触口罩、揉眼、口、鼻或沾唾液的行为。

  (2)考务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立即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并由专业人员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3)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驻点防疫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强化考场管理

  考场启用前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清洁和消毒,每场考试开考前及结束后要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对所有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教室内有独立空调的,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在清洁消毒后可以使用,但也必须保持开门开窗通风。考场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天气良好的情况下,建议一直保持通风状态。

  (九)考试结束后工作

  1.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开考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点防疫人员应及时组织考试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考试不得在考场、考点周边逗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应尽量确保考生考试结束后不聚集。

  2.监考人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各考点根据考场数量,适当增加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要通风条件好,场地比较宽敞,分发、领取、考试资料时不要造成考务工作人员拥挤。

  3.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草稿纸、物品等应在驻点防疫人员指导下,采用不影响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各市财政部门要把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考务工作实际,科学精准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和应急预案,报本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各市财政部门要做好科学统筹,逐级成立相应考试防控组织机构,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措施,连同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一并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防疫经费保障,配足配齐疫情防控设备、物资和人员,确保按质按量完成考试各项工作。

  (三)各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和自我心理调剂等。加强考试疫情防控共走的正面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控,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加强对考生关心关爱,缓解考生压力和顾虑。

  (四)各市财政部门要强化督查和过程督导,对在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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