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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生注意5月1日后17%税率取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5-07

  财税2018年32号文规定从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以下深化增值税改革征收标准如下

5月1日后17%税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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