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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09-03

  北京地区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2021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现行国家及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须知。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一)凡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前14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应避免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三)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核验,核验内容见表1。

  表1

序号 核验内容 备注

1

与报名信息一致考生本人身份证件 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证件请出具公安机关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

准考证

必须提供纸质版准考证

3

考生报名参加的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健康宝内“核酸疫苗服务查询”或纸质均可

4

北京健康宝

“本人健康码自查询”显示绿色“未见异常”

5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显示应为绿色。
6 《北京地区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 考生务必扫码关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会员服务”栏目,再点击“CPA考试”签署电子承诺书。
7 接受入场体温检测 体温低于37.3℃

  以上7项内容缺少任何一项,均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当在本人报名参加的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北京及外省市均可)进行核酸检测(接种过疫苗的考生也需要核酸检测)。建议核酸检测日期如下:

  请考生根据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考试前拿到检测报告),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考生考前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日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的,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并且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乳胶手套。

  二、考试期间

  (一)根据疫情防控需求,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建议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提前熟悉乘车路线和考点地址)。前往考场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二)建议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防疫核验(核验内容见表1),所有人员有序排队,间隔保持1米以上。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遵守考点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进入与考试无关区域。

  (三)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除因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四)所有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三、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离场,切勿滞留。

  注: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北京市疫情防控最 新要求及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北京考办发布的最 新通知为准。

  原文链接:http://www.bicpa.org.cn/dtzj/zxgg/B1630638785421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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