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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预测试题及答案解析(六)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27

  某单位在市中心区有一片多层住宅楼。其中有两栋(每栋各6个单元门)住宅楼是临城市干路的。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了上述两栋住宅楼之间的消防通道,建设一栋两层轻体结构的临时商业建筑,使用期为2年。在建设期间,规划监督检查科的两名执法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建设单位擅自加建了第三层,且结构部分已完成。为此,依法立案查处。随后,经科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该违法建设处以数10万元罚款,并决定加建的第三层与临时建筑到期时一并拆除,同时,要求该单位在15日内到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罚款。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监督检查科公章后,立即送达违法建设单位。

  【问题】

  试就上述审批临建工程和处理违法建设的行政行为,评析哪些是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

  正确答案:

  规划部门的审批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行为存在以下问题:

  (1)临时建筑占用了两楼之间消防通道,不符合消防规定。

  (2)临时商业建筑不能按照临时建设工程进行审批。

  (3)规划监督检查科不是行政执法主体,违法建设行政处罚书由监督检查科盖章是不符合规定的。

  (4)较大数额罚款,未告知被处罚单位享有听证等权利。

  (5)罚款与收缴罚款必须分离,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收缴罚款是不符合规定的。

  (6)该建筑应该拆除,拆除被审批的临建审批者应予赔偿。

  答案解析:

  行政主体审查案件的职能和对案件进行裁决的职能,应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属于职责范围,但不可直接收费。按照程序,该单位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违法并进行行政处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召开听证会。临时建筑不得超过规定层数和高度,沿街建筑达到一定长度必须设置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不得占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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