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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试题及答案(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03

  某平原地区城市,2000—2020年总体规划拟定为以轻型工业和商贸为主的地区中心城市。城市建设用地向南和向东发展。规划2020年城市人口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62平方公里(包括工业开发区在内,不包括城市发展备用地。工业开发区原定用地范围为16平方公里,5年来已建成约1.5平方公里,另有约2.5平方公里已投入基础设施)。该总体规划方案(如示意图)经评审认为: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路网骨架基本合理。但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商业中心和城市环境提出了重要修改意见。

  你认为上达三个方面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什么?并提出相应的主要调整措施。

  标准答案:1.人均用地指标。人均总指标和工业用地人均指标和工业用地比例。压缩城市工业用地。

  2.50万人口的城市,商业中心分布不合理,可适当增加副中心。三类工业与商业中心太近,有影响。可迁出工业。

  3.沿河布置三类工业不合理应迁出。城市南部缺乏大面积的绿地。

   

  1、当事人对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江苏省建设厅或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或()申请复议。

  a.江苏省建设厅、常州市规划局

  b.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州市人民政府

  c.江苏省建设厅、常州市人民政府

  答案:C

  2、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形式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当事人对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或()申请复议。()

  a.江苏省建设厅、常州市规划局

  b.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州市人民政府

  c.江苏省建设厅、常州市人民政府

  答案:C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形式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某企业位于市中心重点地区,占地面积24500平方米,由于企业效益不好,打算利用区位优势,将一部分多余的工厂用地出让,建设住宅。经与房地产开发商洽谈达成协议,由房地产开商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住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使用性质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现场调研,并分析了周围建设情况和各种条件,认为可以改变用地性质,向市政府作了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核发了“两证一书”。

  答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现场调研后并作了分析,根据该用地所处具体位置和具体条件认为可以改变用地性质。由于该用地“位于市中心重点地区”,根据规划法的规定,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由市政府审批的,要调整必须经过市政府的批准,才能改变用地性质。因此,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合法又合理,在报经市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核发了“两证一书”,这是正确的,不是多余之举。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形式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 )。

  A.依据宪法,符合宪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依据法规,符合法规,不得与法规相抵触

  C.依据规章,符合规章,不得与规章相抵触

  D.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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