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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复习辅导(1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4

  城市道路

  ※道路功能同毗邻用地性质相符

  ● 交通性道路两侧及两端,不应安排生活性用地(居住、商服中心、公建)。避免安排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尽可能选线直捷,两旁布置为开敞绿地。

  ● 生活性道路两侧不应安排大、中型工业、仓库和运输枢纽。

  ● 城市各级道路应充分结合地形,与城市绿地、水面、城市主体建筑、城市的特征景点组成整体。城市各级道路应成为划分、联系城市各分区、组团、各类城市用地的分界线、通道。

  ● 城市道路的选线有利于组织城市的景观,并与城市绿地系统和主体建筑相配合,形成城市的“景观骨架”。

  ● 道路系统规划应系统完整,分级清晰,功能分工明确,不仅满足交通联系要求,也要满足发生自然灾害时的紧急运输。

  ● 交通在道路系统中的均衡分布。

  ● 避免单一通道,应提供两条以上的路线(通道)为使用者选择。

  ● 城市各部分之间(中心、工业区、居住区、车站、码头)应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 城市各组团、分区间要有必要的干道数量联系。

  ● 商业中心、体育场、火车站、航空港、码头等集散点附近的道路网要有一定机动性,可为地震时提供绕行道路并留有发展余地。

  ● 内密外疏(中心区、外缘;商业、工业)

  ● 支路在内的道路用地面积率20%以上

  ● 满足不同功能交通的不同要求

  ● 一个交叉口交汇的道路不超过4-5条,交叉在60°-120°间,不组织多路交叉口,避免错口交叉。

  ● 城市出入口道路与区域公路网有顺畅联系。

  ● 与铁路站场、港区码头、机场有方便联系。

  ● 铁路与城市道路的立交应保证城市干道无阻通过。

  ● 避免过境交通直穿市区,避免交通性道路穿越生活区。

  ● 旧城路网规划,充分考虑旧城历史、城方特色和原有道路网形成发展的过程,切勿随意改变道路走向,对旧街道与名胜古迹要保护。

  ● 适当的路网密度8-15% 道路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8-15%,200万以上的人口可15-20%

  适当的道路面积率20-30%

  道路间距 快速路(≥80)1500-2500m 宽度60-100m

  主干道(40-60) 700-1200m 宽度40-70m

  次干道(40) 350-500m 宽度30-50m 考试大№注册城市规划师

  支路(≤30) 150-250m 宽度20-30m

  ● 立体交叉主要设置在快速干道的沿线上

  ● 交叉口附近不设公交站点,转角半径。主干路车速为25-30,半径为15-25。次干路车速20-25,半径为8-10。支路车速15-20,半径0为5-8。单位出入口车速为5-15,半径为3-5。

  ※道路横断面 一块板适应“钟摆式”。

  两块板:交通性干道(快速路、高速公路)

  三块板:生活性道路和交通性客运干道

  四块板:投资大,运行通力低,不经济

  道路间距 快速路(≥80km/h)间距1500-2500m 宽度60-100m

  主干道(40-60km/h) 间距700-1200m 宽度40-70m

  次干道(40 km/h) 间距350-500m 宽度30-50m

  支路(≤30 km/h) 间距150-250m 宽度20-30m

  ● 立体交叉主要设置在快速干道的沿线上

  ● 交叉口附近不设公交站点,转角半径。主干路车速为25-30,半径为15-25。次干路车速20-25,半径为8-10。支路车速15-20,半径0为5-8。单位出入口车速为5-15,半径为3-5。

  ※道路横断面 一块板适应“钟摆式”。

  两块板:交通性干道(快速路、高速公路)

  三块板:生活性道路和交通性客运干道

  四块板:投资大,运行通力低,不经济

  ● 平面环形交叉口不适用于快速路和主干路

  ● 互通式立交净距 车速 80 60 50 40

  1000 900 800 700

  ※停车设施出入口宜在次干道上,不得在交叉口、人行横道、公交停靠站及桥隧行道处,如需在主干道设出入口,应远离干道交叉口并用专用通道与主干道相连。

  ※城市主要出入口每个方向应有两条对外放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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