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复习辅导(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16
中4公共设施用地
● 商业中心接近服务人口的分布重心,大城市不止一个中心,还有副中心
● 所处位置的道路性质不应为交通性干道
● 科技、高教区附近可就近安排高新产业区,便于功能衔接
● 直接服务于市民的公建设施(图书馆、科技馆),靠近居民区及科技、高教区
● 用地指标规范
5艺术性
● 利用好各自城市独特的自然景观。如高地、山丘、河湖、水域,将其作为总体布局的视线和活动焦点,创造出平原、山地和水乡等各种城市的特色。
● 利用山川河湖、各胜古迹、园林绿地、历史文化区,充分体现城市美学,形成城市景观的整体骨架。
● 道路、桥梁的布置能很好地与山势、水面、林木相结合,创造出城市的艺术风貌。
● 注重城市中心和干道的城市景观定位,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城市中心和城市干道的艺术面貌。
● 组织有秩序,有韵律的城市轴线,集中反映出城市的性质和特色。
● 注意反映地方文化特色,避免破坏水系和大拆大改的线型等,保护好历史遗产文化区等。
6绿化
● 用地比例、指标:城市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30%,主干道绿带面积>20%,次干道绿带面积>15%,小区绿地1Ha.0.5㎡/人,小游园0.4Ha.1㎡/人,组团绿地0.04Ha.1.5㎡/人。
● 风景区内不得安排污染工业,避免过度开发。
● 绿化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均匀,绿化面积>70%
● 绿地形成点、线、面的整体特点,形成完善的绿地系统。
● 河、海、湖、铁路的防护林带宽度>30M,污染工厂>50M的防护林带。
7对外交通
※铁路应从城市边缘通过,不得分割城市过于零碎。
客运站 客运站在大城市可能有多个,设在中心区边缘,距市中心2-3KM,中、小城市设在城区边缘,通过式。客 运站必须与城市主干道相连,协调好市区公交,长途汽车,商业服务,注重市内换乘,直接通达市中心及汽车站、码头、地铁可直接引入客运站。
货运站 中、小城市只设一个综合性货运站、物,大城市按性质分别设于其服务的地段,设在市区外围。到发为主的综合性站物,接近货源或结合货物流通中心布置,不为本市服务的设在郊区。危险品设在市郊,并有安全隔离地带。
编组站 留有发展余地,一般设在铁路干线汇合处,避免被专用线,货场,工业,仓储包围。保证主要车流方向有便捷的线路,折角车流最少。会让站、越行站、间距约8-12KM。
港 口 选址避开水上储木场、桥梁、闸坝、水源保护区。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留出生活岸线。应有疏港大道。水深10M可停万吨船舶。石油作业区在城市、港区、锚地、重要桥梁的下游。造船厂应划定专门水域、陆域。
机 场 选址布置在城市的沿主导风向两侧,相切最小5-7KM,通过15KM,距市中心10-30KM。30min以内,专用高速公路相连。与编组站保持适当的距离。机场宜适度集中,不应分散建设。
公 路 高速公路的设计时100-120KM/h(山区60KM/h)。特大城市布置高速公路环线联系各条高速公路,并与城市快速路网衔接,不能穿越市中心。中、小城市应远离城市中心,采用 立交,以专用的入城主干道接入城市。高速公路应与城市快速路相连,一般等级公路应与城市常速交通性干道相连。特大城市宜与城市交通密集地区相切而过,不宜深入区内。公路与城市道路各成系统,互不干扰,与城市不直接接触,而是在一定的入口处与城市道路连接。公路不能作城市干道。公路等级及横断面形式是否相符、合理。大城市设多个公路客运站,设在市中心区边缘,用城市交通性干道与公路相连。
中、小城市设1个公路客运站。客运交通枢纽必须与城市客运交通干道有方便联系,可采用立体交叉。
公路货运站 日常生活用品的----中心区边缘
工业产品、原料----工业区、集中
与铁路、货运站、货运码头相联系、附
8城市道路
※道路功能同毗邻用地性质相符
● 交通性道路两侧及两端,不应安排生活性用地(居住、商服中心、公建)。避免安排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尽可能选线直捷,两旁布置为开敞绿地。
● 生活性道路两侧不应安排大、中型工业、仓库和运输枢纽。
● 城市各级道路应充分结合地形,与城市绿地、水面、城市主体建筑、城市的特征景点组成整体。城市各级道路应成为划分、联系城市各分区、组团、各类城市用地的分界线、通道。
● 城市道路的选线有利于组织城市的景观,并与城市绿地系统和主体建筑相配合,形成城市的“景观骨架”。
● 道路系统规划应系统完整,分级清晰,功能分工明确,不仅满足交通联系要求,也要满足发生自然灾害时的紧急运输。
● 交通在道路系统中的均衡分布。
● 避免单一通道,应提供两条以上的路线(通道)为使用者选择。
● 城市各部分之间(中心、工业区、居住区、车站、码头)应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 城市各组团、分区间要有必要的干道数量联系。
● 商业中心、体育场、火车站、航空港、码头等集散点附近的道路网要有一定机动性,可为地震时提供绕行道路并留有发展余地。
● 内密外疏(中心区、外缘;商业、工业)
● 支路在内的道路用地面积率20%以上
● 满足不同功能交通的不同要求
● 一个交叉口交汇的道路不超过4-5条,交叉在60°-120°间,不组织多路交叉口,避免错口交叉。
● 城市出入口道路与区域公路网有顺畅联系。
● 与铁路站场、港区码头、机场有方便联系。
● 铁路与城市道路的立交应保证城市干道无阻通过。
● 避免过境交通直穿市区,避免交通性道路穿越生活区。
● 旧城路网规划,充分考虑旧城历史、城方特色和原有道路网形成发展的过程,切勿随意改变道路走向,对旧街道与名胜古迹要保护。
● 适当的路网密度8-15% 道路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8-15%,200万以上的人口可15-20%
适当的道路面积率20-30%
道路间距 快速路(≥80)1500-2500M 宽度60-100M
主干道(40-60) 700-1200M 宽度40-70M
次干道(40) 350-500M 宽度30-50M
支路(≤30) 150-250M 宽度20-30M
● 立体交叉主要设置在快速干道的沿线上
● 交叉口附近不设公交站点,转角半径。主干路车速为25-30,半径为15-25。次干路车速20-25,半径为8-10。支路车速15-20,半径0为5-8。单位出入口车速为5-15,半径为3-5。
※道路横断面 一块板适应“钟摆式”。
两块板:交通性干道(快速路、高速公路)
三块板:生活性道路和交通性客运干道
四块板:投资大,运行通力低,不经济
● 平面环形交叉口不适用于快速路和主干路
● 互通式立交净距 车速 80 60 50 40
1000 900 800 900
※停车设施出入口宜在次干道上,不得在交叉口、人行横道、公交停靠站及桥隧行道处,如需在主干道设出入口,应远离干道交叉口并用专用通道与主干道相连。
※城市主要出入口每个方向应有两条对外放射道路。
9市政公用设施工程
※给水
● 为保证供水安全,城市应有无期备用水源
●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上游1000M,下游100M的水域,严格控制。
● 地表水取水点宜位于城镇和工业的上游清洁河段,设在河流的凹岸,主流靠岸的窄河段内
● 干管间距500-800M 连通间距800-1000M
※排水
● 截流式含流制适旧城改建
分流式适合于新城,矿区,不完全分流制不适用于地势平坦,多雨积水地区
● 污水处理厂选址
设在地势较低处、水体附近、集中给水水源和城市的下游,最小风频的上风向,厂址与城市、工厂生活区应有>300M的距离,并设卫生防护带,尽可能与回用处理后的污水的主要用户靠近。不宜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洼处,靠近公路、河流、厂址有良好的水电供应、双电源。
● 管道定线减少与河道、山谷、铁路、地下构筑物交叉。
● 污水干管不宜设在快车道下和狭窄的街道下,通常在人行道、绿化带、慢车道下,超过40M,两侧设污水管道。
● 避免设雨水泵站,不宜在快车道和交通量大的干道下,应在人行道或草地带下,雨水口间距25-60M。
※供电
● 火力发电厂:利用劣地或三类工业用地,靠近负荷中心,用地15-70ha。燃油电厂一般在炼油厂附近。电厂铁路专用线应减少对国家干线的影响。足够的贮灰场,容10年的贮灰量。留有适当的出线走廊宽度。
● 核电厂:靠近负荷中心,半径1KM为隔离区,周围不能有化工炼油厂、水厂、医院、学校良好的公路、铁路、水上交通条件。
● 区域变电站:接近负荷中心,架空线走廊同时布置。110-500KV变电所 标高宜在100年一遇的高水位上。
35KV变电所 标高宜在50年一遇的高水位上
供电半径 35KV 5-10KM
110KV 15-30KM
220KV 50-100KM
10KV 500M
● 配电所:容量<630KV.A 一般2名
● 高压线路规划:保证安全距离,对接近电台、飞机场的线路。不宜穿过中心区、人口密集区。避免占用工业、居住备用地。避免在高大乔木成群的林带通过。高压走廊不应设在易被洪水淹没的地方,远离空气污浊的地方,减少高压线段的转弯次数。
走廊宽度 500KV 60-75M
330KV 35-45M
220KV 30-40M
110KV 15-25M
35KV 12-20M
※燃气
●煤气厂 靠近生产关系密切的工厂,地基承载力不低于10t/㎡,有避开高压线路的安全间隔地带。考虑机场净空区,电台和通讯设施防护区,名胜古迹等无污染间隔要求。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选址在城市边缘,与服务站的平均距离<10KM,全年最小频上风侧,具有良好的市政设施条件,运输方便,远离名胜古迹、油库、桥梁、铁路枢纽、飞机场等。
●调压站 供气半径:0.5KM
●瓶装供应站:供气规模以5千-7千户为宜,不超过1万户。供气半径0.5-1.0KM,用地面积500-600㎡(600-700㎡)
●管网规划:
低压一级 范围2-3KM
中压一级 新城区或安全距离可保证的地区
天然气中压B二级 街道狭窄、房屋密集的地区
三级管网 情况复杂的大、中城市
※供热
●热电厂:靠近热负荷中心,输运距离3-4KM,留出足够的出线走廊宽度,一般一条管线3-5M宽度,有防护带。
●供热管网:靠近负荷中心和大用户,避开主干道,繁华街道,人行道下面。
●热力站:10万㎡供热能力,面积300㎡,若同时供应热水,还要加50㎡。一个小区一个热力站。
※通信工程
●邮政枢纽:火车站一侧,靠近站台,不宜面临广场,不宜同时有两侧以上临主要街道,有方便出入枢纽的汽车通道。
●邮政局:闹市区、居民、公共、交通便利。
●电话管道:人行道下,若无法,可在非机动车道下。
※环卫
●公厕:广场、主要交通干道道路两侧,车站、码头、展览馆、公建等附近,风景区、公园、市场、大停车场、体育场馆。
主要繁华街300-500M 一般街道750-1000M
新建居民区300-500M 未改造的100-150M
※防灾
●易燃工厂、仓库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
●消防站
规模:5万人以下设1处消防站,责任区4-7K㎡
Ⅰ级 6-7辆 3000㎡
Ⅱ级 4-5辆 2500㎡ 责任区中心附近
Ⅲ级 3辆 2000㎡
设于交通便利的地点,如城市干道和十字路口附近,与医院、小学、幼托,保持50M以上距离。与危险品单位保持200M以上的间距。
●消防栓:间距≤120M ≥60M(道路) 双侧设
※抗震:抗震疏散通道>15M 1.0㎡/人.6° 增1°.0.5㎡/人
※防空:战时留城30-40% 按1.5㎡/人,居住区按总㎡的20%
居住区按总投资的6%。
10近远期规划
l 滚动开发
l 协调、不能过于集中或扩大规模
11审批程序及单位
l 直辖市报国务院审批
l 省府、人口百万、指定城市由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l 其它设市城市报省政府审批。
l 市管辖县报市政府审批。
l 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报送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