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人社局2018年牡丹江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8-29
中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8〕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及收费标准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市考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每报考一科加收61元,《城乡规划实务》加收67元。 三、操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9月5日。
报考人员登录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报考需注册,非首次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传照片[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人社部考试中心组织开发了证件照片审核工具,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或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照片审核”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填写报名信息,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加盖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由此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2018牡丹江城乡规划师报名入口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31日-9月6日(节假日休息)。考生类型为老考生的无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的除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外,还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报考免试科目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应证书)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515室,咨询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注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填写联系电话并签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信息,如不按要求操作,后果自负。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8月31日-9月7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8年11月12日-16日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登记领取。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本网站的“打印准考证”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0月15日-18日,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8年10月18日前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场设置
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七、参考用书
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八、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
附件
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8年8月27日-9月5日 |
网上报名 | ||
2018年8月31日-9月6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8年8月31日-9月7日 |
网上缴费 | ||
2018年10月15日-10月18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8年10月20日 |
9:00—11:30 |
城乡规划原理 |
14:00—16:30 |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 ||
2018年10月21日 |
9:00—11:30 |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
14:00—17:00 |
城乡规划实务 | ||
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 |
领取收据 | ||
2018年12月底前 |
通过报名网站 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