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内审师考试《内部审计实务》知识点:TopicA-3 收集方式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06
中Topic A-3 收集证据
【No.A.3. 收集证据】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以下四个步骤:(1)计划业务;(2)确认、分析、评估和记录证据;(3)沟通业务结果:(4)根据IIA《实务公告》以及需要遵守的其他职业、法律或法规标准来监督整个审计业务过程。因此,在具体审计业务中,内部审计师应该收集、分析、评价和记录足够的证据,以实现业务目标。可以说,整个内部审计过程就是不断收集审计证据、鉴定证据、最终作出业务判断的过程。收集审计证据来支持业务判断是内部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审计的核心工作。
【例题1·单选题】以下关于审计证据的最好描述是:
a.初步计划和调查记录、审计方案以及外勤工作结果。
b.审计师记录整理的信息和通过观察情况、与人员面谈和检查记录所取得的信息。
c.一个中间事实或一组事实,审计师能够通过它们来断定某一审计结论的合理性。
d.对没有实现预期目标的系统、采取的不适当行动以及应该采取却没有采取的行动所作的详细记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a.不正确。初步计划和调查记录、审计方案以及外勤工作结果均是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其中,初步计划和审计方案不是审计证据。
b.正确。根据《标准》2300,“内部审计师必须识别、分析、评估并记录充分的信息,从而实现业务目标”。被确认的信息应该是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和有用的。上述确认标准暗示了业务证据应该包括实物证据、证明证据、文件证据和分析证据,这些信息正是本选项所描述的。
c.不正确。内部审计师能够用来断定某一审计结论合理性的一个中间事实或一组事实属于附属证据,而业务证据不仅包括附属证据,还包括直接证据等其他证据。
d.不正确。为完成业务目标而收集的业务证据不应仅仅包括这些负面的发现,而应该包括全面的信息。
3.1 按证据来源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