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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降增值税!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9-04-01

  降低增值税“大礼包”4月1日起开始“发放”——制造业等行业的适用税率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0%降至9%。为了让改革顺利落地,相关部门还进一步扩大了进项税抵扣范围,以完善抵扣链条;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减少因留抵导致的企业资金占压问题,增强税收中性。改革后,主要行业税负明显下降、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纳税人将得到极大实惠。

  增值税改革8年十大步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深化增值税改革既是减税降费政策的主要内容,也是完善增值税制度的重大举措。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介绍说,近年来中国坚持减税与完善税制并重,采取“分步走”的方式,先局部再全国、分行业逐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按照现代税制的要求逐步推进制度建设,8年“十大步”向现代增值税制度迈进。

  第一步,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针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两个行业启动了营改增试点;

  第二步,2012年8月1日至12月1日,将两个行业试点分批扩大至北京等11个省市;

  第三步,2013年8月1日,将两个行业的试点在全国推开;

  第四步,2014年1月1日,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

  第五步,2014年6月1日,将电信业纳入试点;

  第六步,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增值税对货物服务的全覆盖,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第七步,2017年7月1日,取消13%的税率,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原按13%征税的与居民生活、农业生产、文化宣传相关的23类货物改按11%征税,构建更加公平、简洁的增值税制度;

  第八步,2017年11月19日,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以法规形式确定营改增试点成果;

  第九步,2018年5月1日,将制造业等行业的适用税率由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1%降至10%。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第十步,也就是4月1日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

  程丽华表示,相关部门将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各项措施,同时,按照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继续向税率三档并两档方向迈进。

  减税规模超1万亿

  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今年减税的一道“主菜”,还有一些延续政策及扶贫捐赠、从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优惠政策等“配菜”,增加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配菜”之一——扩大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的试用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介绍,随着增值税改革步伐的加快,今年,我国将留抵退税扩大到全行业,纳税人只要符合条件,其新增留抵税额可以退还。“这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制度性的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孙瑞标说,“这将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加设备投资和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激发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活力。”

  “配菜”之二——对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采取了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的政策。孙瑞标表示,加计抵减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

  “配菜”之三——扶贫捐赠、从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优惠。孙瑞标表示,深化增值税改革是普惠性的,而第三方优惠政策,则是结构性的减税。

  孙瑞标说,“这些措施加起来,减税降负规模应该超过1万亿元。再加上今年以来已经实施的小微企业减税约2000亿元,以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今年的减税规模是最大的。”

  两项操作确保改革顺利落地

  至此,今年主要的减税措施都已经出台。从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宣布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基本方案到4月1日实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如何确保这项改革顺利落地?据介绍,税务部门做了大量准备,帮助纳税人尽快享受政策实惠。具体来看,分为两个方面:

  ——全力确保4月1日起“开好票”。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要在3月底前帮助全部930多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保证纳税人从4月1日起能够按照下调后的税率开出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已经组织开票系统的服务单位梳理核实每一位应当升级的纳税人,形成清册。对在线升级的纳税人,我们逐户提醒,使纳税人在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即可自动完成升级。”王道树说,“可以确保3月底前一般纳税人完成升级工作。”

  ——全力确保5月1日起“报好税”。从现在开始到4月底以前,税务部门将重点做好两件事:一是启用好一套申报表。配合这一次增值税改革,税务总局已经发布新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和填写说明。二是改造好两个系统。税务总局正稳步推进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开发升级,各省的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按照税务总局统一的技术方案也正在进行优化,4月底前即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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