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来源 :考试网 2019-01-17
中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5单元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提示】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形式包括免税收入、可以减免税的所得、优惠税率、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抵免应纳税额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
考点1:减免税所得(★)(P185)
1.农、林、牧、渔业减、免税所得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考点2:低税率优惠(★★)(P186)
1.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调整)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2019年新增)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服务贸易类)所得税。
考点3:加计扣除(★★★)(P187)
(一)研发费用(或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019年重大调整)
考点4:减计收入(★)(P188)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考点5:抵免应纳税额(★★)(P189)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考点6:抵扣应纳税所得额(★)(P188)
1.基本规定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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