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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所得税法律制度纳税人

来源 :考试网 2017-08-05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09、13年判断;14年单选)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分类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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