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来源 :考试网 2017-07-31
中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船舶吨税(★)(13、14年单选)
船舶吨税是对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并非仅仅针对外国船只。
(一)纳税人
以应税船舶负责人为纳税人。
(二)税率
1.采用定额税率,按船舶净吨位和停靠时间实行复式税率。
2.执行优惠税率的船只
(1)我国国籍的应税船舶;
(2)船籍国(地区)与我国签订含有互相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
(三)计税依据
以船舶净吨位为计税依据。
【注意】拖船和非机动驳船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
(四)税收优惠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海关本色
2.自境外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处女停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幽灵船
4.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行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特殊用途
5.非机动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6.捕捞、养殖渔船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征用的船舶
8.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五)征税机关
船舶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
【提示】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包括: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一)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其他(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行为。
(二)征收范围
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三)应纳税额计算
1.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2.计税依据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同增值税)
(四)纳税环节
1.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2.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3.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绝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耕地占用税(★★)(13年多选)
耕地占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范围
包括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1.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3.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4.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5.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应纳税额计算
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执行定额税率。
(三)税收优惠
1.免征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不包括院内职工住房)
2.减征
(1)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巷道(2元/平方米)
(2)农村居民在户口所在地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减半征收)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经批准占用耕地的,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2.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3.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烟叶税(★)
烟叶税是向收购烟叶产品的单位征收的税种,税负由烟草公司负担,征收烟叶税不会增加农民负担,按照收购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包括受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
(二)征税范围
包括:晾晒烟叶(包括名录内和名录外)、烤烟叶
(三)计税依据
收购金额+价外补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