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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票据行为---承兑

来源 :考试网 2017-07-14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票据行为---承兑(★★★)

  1.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

  2.提示承兑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受理

  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4.附条件的承兑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注意】与背书附有条件进行区分,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票据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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