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票据行为---承兑
来源 :考试网 2017-07-14
中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票据行为---承兑(★★★)
1.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
2.提示承兑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受理
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4.附条件的承兑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注意】与背书附有条件进行区分,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票据上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