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答疑:第二审法院的判决
来源 :考试网 2017-03-04
中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小编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一章“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涉及考点:第二审法院的判决 详细问题描述: 二审判决是判决书送达之日生效,没有送达之前二审判决应该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呀?这里不太清楚? 老师回复: 经过二级法院的审判,案件即告终结,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是未附加任何条件的,从法律条文分析,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以送达当事人为生效条件(此处法律界存在争议),况且退一步讲,题目中也没有提是否“送达”的问题。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这个说法没有问题。 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 祝您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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