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_重点:营业税纳税人
来源 :考试网 2017-02-24
中第二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
营业税纳税人
(一)纳税人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劳务——提供或接受方在境内。
(2)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接受方在境内。
(3)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在境内。
(4)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不动产在境内。
(二)扣缴义务人
1.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东 奥初级栏目精选稿件。
2.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相关专题推荐:
初级会计实务: | |
知识点、讲义专题 |
|
模拟试题专题 |
|
经济法基础: | |
知识点、讲义专题 |
|
模拟试题专题 |
|
网校培训: | |
精讲班 |
|
VIP通关班 |
|
点击查看>>>2017放假安排公布,假期全赶在周末,如何开挂备考初级会计? | |
高端私教班 | 点击查看>>>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班_考试教材免费赠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