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_重点:银行本票
来源 :考试网 2017-02-15
中知识点:银行本票
(一)本票的适用范围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二)银行本票的出票
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申请书,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相关事项。
申请人应将银行本票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三)银行本票的付款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跨系统银行本票的兑付,持票人开户银行可根据规定利率向出票银行收取利息。
(四)银行本票的退款和丧失
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银行。
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相关专题推荐:
初级会计实务: | |
知识点、讲义专题 |
|
模拟试题专题 |
|
经济法基础: | |
知识点、讲义专题 |
|
模拟试题专题 |
|
网校培训: | |
精讲班 |
|
VIP通关班 |
|
点击查看>>>2017放假安排公布,假期全赶在周末,如何开挂备考初级会计? | |
高端私教班 | 点击查看>>>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班_考试教材免费赠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