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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热点:生育保险待遇

来源 :考试网 2016-06-13

  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②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包括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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