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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2020年初级会计证报名时间

来源 :考试网 2019-11-07

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会考办字〔2019〕3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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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要求 继续教育年限 社保要求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日期及注意事项

  2019年11月12日9:00—2019年11月22日16:00,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9:00—2019年11月29日16:00。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无法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地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如遇注册问题,请咨询考试学习群:805360287

  在报名期间可通过“浙江会计之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栏目或直接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已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注册的人员不再需要重新注册,按原注册名可直接登录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报名页面后,若页面显示“无本人会计人员信息”,请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会计之家”,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按照系统提示如实登记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待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报名。

  其他不满足报名条件的情况,若报考人员需更改本人的会计信息,请登录“浙江会计之家”,进行会计信息变更,资料递交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浙江会计之家信息登记、信息变更需人工审核通道的时间截止为2020年11月28日16:00。报名结束后信息登记栏目会继续开放。

  所有考生报名均使用近期二寸标准证件照,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295*413像素,照片清晰。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软件,经审核无误后再上传照片,以确保照片符合制证要求。

  (三)考务费用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标准为每科60元。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若需要订购考试大纲和教材的考生,可自行前往书店购买教材或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订书及查询栏目进行教材的征订。

  2020年报班: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难度大,教材变化多,如何提前备考顺利通关购课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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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精讲班 方杰 初级会计实务模考班
孙孝群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班 杨善长 初级经济法基础模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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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时间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嘉兴市初级无纸化考试具体批次根据考生报名人数和考点数量统筹安排。每位考生的考试场次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不能自主选择。具体考试时间可查阅本人准考证。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可以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目申领,或登录网站进行纸质证书网上邮寄申领。具体申领时间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通知。

  考生亦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下载和打印会计成绩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下载打印时间以浙江政务服务网的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我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嘉兴。

  (二)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浙江省对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采用无纸化方式,实行机器读卡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中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等规定,我省对全部都是客观题读卡评卷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当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提出。

  八、咨询联系方式

  海宁市财政局会计科,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海宁市财政局713室,0573-87292019、 0573-8702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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