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会计人员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考试网 2018-11-30
中会计人员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法》修订后,按照新规哪些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答: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原来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不需要继续教育。
2、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3、完成继续教育后如何登记?
答:1.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24个学时学习后,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考试成绩由各培训网站统一报送市财政局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于次月月初到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四川会计服务”栏目查询继续教育登记记录。
2.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所列的其他学习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须登录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四川会计服务”栏目,填写并打印出《继续教育登记申请表》;持《继续教育登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绵阳市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安昌路35 号财政大楼一楼)进行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4、在校学生是否需要继续教育?
答:持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初级)的在校学生需参加继续教育。其中会计类专业的学生可凭当年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宣章)或毕业证书直接登记,登记方式参见上一问题所答第二条。
5、持外地证书是否可以参加绵阳的继续教育培训?
答:由于新规出台后,我省仍使用原有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持外地证书的会计人员需要待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出台(系统升级)后再向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在系统中补登记。
二、关于会计类考试
1.会计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审核地点。
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近年来均为每年11月初,第二年5月考试;中、高级职称报名时间在每年3月初,当年9月考试,具体时间以我局官网发布为准。
报名方式初级采取网上报名、缴费、先考后审。在报名网站报名成功后,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时选择的财政部门提交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关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通知,到绵阳市人社部门领取证书。中级采取网上报名、缴费、先审后考。在报名网站报名成功后,带上报考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时选择的财政部门提交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再回到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成功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财政厅定,按照以往年度的评审时间大概是一月份到二月份,具体时间以我局官网发布为准。
2.会计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答: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报名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由人社部门颁发合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成绩发布后的6个月。
2018年初级考试合格并已通过资格后审的已经开始颁发证书。领取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B栋5楼507室,电话:0816-2263678);领取时间: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不办公;领取方式:(2017年起资格证书无需提交照片及填表,直接持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需凭双方身份证原件)。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