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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财政局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廊坊市财政局 2017-10-13

  现将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形式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核实行无纸化考试,采取上机考试形式。

  三、考试时间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个人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四、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交费”(不用现场确认)方式,网上报名交费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30日。报名网站为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和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交费的,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人员交费成功后,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如有问题请与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准考证打印开始后将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时,应按照报名条件规定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成绩。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六、准考证打印

  2018年4月12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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