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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师《会计实务》冲刺试题及答案二

来源 :考试网 2020-03-16

  1.

  【答案】ABCD

  【解析】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2.

  【答案】ABCD

  3.

  【答案】BCD

  【解析】(1)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选项BCD正确;(2)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选项A错误。

  4.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5.

  【答案】ACD

  【解析】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

  6.

  【答案】ABD

  【解析】综合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

  【答案】CD

  【解析】(1)选项A:属于稿酬所得;(2)选项B: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8.

  【答案】CD

  【解析】选项A: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9.

  【答案】ABCD

  10.

  【答案】BD

  【解析】(1)选项A: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

  【答案】B

  【解析】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90+100)×25%×90/(300+90+100)=22.5(万元),实际在A国已缴纳税款25万元,超过抵免限额,其已纳税款可以抵免22.5万元,剩余的2.5万元可以结转以后5个纳税年度进行抵补。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90+100)×25%×100/(300+90+100)=25(万元),实际在B国已缴纳税款20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缴税款5万元。该企业2019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90+100)×25%-22.5-20=80(万元)或300×25%+5=80(万元)。

  2.

  【答案】A

  【解析】选项B: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选项C:企业以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选项D: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3.

  【答案】C

  【解析】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该法人合伙人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800-500×70%+1000)×25%=362.5(万元)。

  4.

  【答案】D

  【解析】选项A: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B:对于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C: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

  【答案】D

  【解析】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

  6.

  【答案】B

  【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7.

  【答案】D

  【解析】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8.

  【答案】A

  【解析】(1)福利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3)张某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00)×20%=3000(元)。

  9.

  【答案】B

  【解析】选项B: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0.

  【答案】D

  【解析】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即新股东)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1)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D)。(2)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A);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

  (一)

  1.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得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

  【答案】AC

  【解析】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属于此类)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属于此类)和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属于此类)。实际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5‰=(4000+100)×5‰=20.5(万元),当年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5万元。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实际发生额50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15%=(4000+100)×15%=615(万元),则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500万元。

  3.

  【答案】B

  【解析】选项A: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C:直接向捐赠人的捐款,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D: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4.

  【答案】C

  【解析】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00(产品销售收入)+10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接受捐赠收入)-20.5(业务招待费支出)-500(广告费支出)-10(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2000(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1669.5(万元)。

  (二)

  1.

  【答案】AC

  【解析】(1)选项B: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托儿补助费;③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④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2)选项D:讲学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

  2.

  【答案】B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3.

  【答案】AD

  【解析】选项AB: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D: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答案】C

  【解析】张某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900-600)×(1-20%)×10%=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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