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题(6)
来源 :考试网 2018-07-03
中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于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复议机关收到之日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与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逐级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审查”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上述的第1项是指: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偷税行为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
【该题针对“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判断题
1、
【正确答案】 对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