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单选题及答案(39)
来源 :考试网 2016-03-16
中选择题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B.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C.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 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2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案件,由( )管辖。
A. 基层人民法院
B. 中级人民法院
C. 高级人民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3 下列关于法的形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法律的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B. 行政法规的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嗣
D.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政府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之一
4 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应为( )。
A. 1990年2月8日
B. 2008年2月8日
C. 2008年10月31日
D. 2009年10月31日
5 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
A. 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
D.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6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是( )。
A. 记过
B. 罚款
C. 行政拘留
D. 没收违法所得
7 甲公司2008年7月1日购入乙公司2008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支付价款为2100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4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l5万元。该债券面值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每半年付息一次,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甲公司2008年度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A. 25
B. 40
C. 65
D. 80
8 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 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 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 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属于根据法的内容进行分类的是( )。
A.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实体法和程序法
D. 一般法和特别法
10 下列各项中,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
A. 宪法
B,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B. 国际条约
C.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答案:
1系统解析:【答案】A
【解析】(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2系统解析:【答案】B
【解析】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3系统解析:【答案】D
【解析】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4系统解析:【答案】B
【解析】(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权利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13起1年内提起诉讼;(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年为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在本题中,权利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13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因此,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5系统解析:【答案】A
【解析】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6系统解析:【答案】A
【解析】(1)选项A:属于行政处分;(2)选项BCD:属于行政处罚。
7参考答案:A 系统解析:该项咬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5+2000×4%÷2=25(万元)。
8系统解析:【答案】C
【解析】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9系统解析:【答案】C
【解析】根据法的内容,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10 参考答案:A 系统解析:【答案】A
【解析】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