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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调整通知

来源 :辽宁省财政厅 2022-06-29

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相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2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8月1日至7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于8月7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1日至7日 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8月7日 8:30-12:00高级会计实务

二、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7月25日0:00至8月7日14:30

2.打印方法:在“辽宁会计网”首页右侧“综合服务”项下“初、中级职称考试”和“高师考评”栏目中选择“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

3.有关要求:请务必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完成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三、成绩查询

1.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2年9月10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2年9月30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四、退费相关事宜

(一)退费考生范围

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我省2022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

(二)退费申请时间

退费申请时间于2022年7月4日8时开始至2022年7月10日17时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退费流程

申请退费的考生登录“辽宁会计网”—辽宁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看报名记录—登录账号—报名历史记录查询及发票下载—退费—填写退费信息—提交。(由于时间紧急手机APP端无法实现退费操作,请考生在电脑端申请退费。)

(四)退费相关事项

1.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2年度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

2.考生应按照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资料,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将无法再次办理退费,也无法参加考试。

3.考试退费具体事宜由报考所在地财政局负责。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沈阳市考试院 024-22866188

大连市财政局 0411-96159

鞍山市财政局 0412-2230887

抚顺市财政局 024-57573106、57760162

本溪市财政局 024-42836632、42836634

丹东市财政局 0415-2211237、2211236

锦州市财政局 0416-3145813

营口市财政局 0417-2838764

阜新市财政局 0418-3327147、2824355

辽阳市财政局 0419-2289110

铁岭市财政局 024-72812070

朝阳市财政局 0421-3608136、3608081

盘锦市财政局 0427-2830087、2837820

葫芦岛市财政局 0429-3113115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满足“辽事通”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体温检测低于37.3度以及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要求。考生考前14天内应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前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考生须及时关注并遵守各考区最 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积极配合当地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考生若出现不符合考试当天疫情防控要求情况,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望广大考生周知, 并请相互转告提示。 预祝全体考生取得好成绩!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czt.ln.gov.cn/lnkjwsy/kjw_tztg/202206/t20220629_4604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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