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来源 :本溪市财政局 2020-08-10
中2020年本溪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8月29日至9月6日进行。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为保障本溪地区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的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防疫要求:
1.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2.考生可于8月10日起,登录本溪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下载《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溪考区)考生体温测量表和安全考试承诺书》,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完整地填写考生体溫测量表,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人员。
3.考生须考前连续14天在低风险地区实际居住,不能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前严禁去重点地区(存在疫情地区)旅行。
4.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并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给监考员出示是否为“绿码”。手机要在亮码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绿码”并如实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5.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溪的考生,由属地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未满14天且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集中隔离补足14天,并尽快进行1次核酸检测。上述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6.考前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 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前考生按上述要求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的,须于考试当天将有关诊断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交给监考人员。
7.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人的考生,以及需要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并完成隔离及已排除疑似考生除外)。考试当天,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两次体温检测,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如体温≥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8.考生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不得使用带呼吸阀或一般性装饰口罩。听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9.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溪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