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021.12.23)
来源 :考试网 2021-12-23
中甲公司职工张某在工作中因先天性心脏病突发住院治疗3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出院后,张某回公司上班。因该疾病导致活动受限,张某已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又为其另行安排了其他工作岗位,但张某仍不能从事该工作。甲公司拟单方面解除与张某之间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已知:张某月工资为3000元,实际工作年限8年,在甲公司工作3年;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关于张某在工作中突发先天性心脏病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张某在工作中突发先天性心脏病应认定为工伤
B、张某可享受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
C、张某可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待遇
D、张某可享受的医疗期应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张某的情形(未死亡)不构成工伤,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2)选项CD: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张某住院期间,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
A、3000元
B、2000元
C、1600元
D、2400元
【答案】C
【解析】在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2000×80%=1600(元)。
3.甲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可采用的下列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无须通知张某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B、甲公司可随时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向其额外支付工资
C、甲公司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合同
D、甲公司可额外支付张某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CD
【解析】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关于甲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张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应向张某支付违约金
B、应向张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C、应向张某支付合同解除赔偿金
D、应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D
【解析】(1)选项A: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2)选项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工伤保险待遇,张某不构成工伤;(3)选项CD: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甲公司没有过错,无须向张某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