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021.12.15)
来源 :考试网 2021-12-15
中中国公民杨某2019年的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1月购买体育彩票,取得中奖收入20000元,购买体育彩票支出700元。
(2)2月获赠父母名下的住房一套。
(3)3月取得储蓄存款利息1500元;在乙商场购买空调,获赠价值280元的电饭锅一个;在丙公司累积消费达到规定额度,取得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100元的礼品。
(4)4月将一套商铺出租,取得当月租金6000元,缴纳相关税费720元。
(5)其他相关情况:2019年总计取得工资收入105600元,专项扣除20250元。杨某夫妇有个在上小学的孩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杨某夫妇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已知: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60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计算杨某1月体育彩票中奖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20000-700)×20%=3860(元)
B.20000÷(1-20%)×20%=5000(元)
C.(20000-700)÷(1-20%)×20%=4825(元)
D.20000×20%=4000(元)
【答案】D
【解析】(1)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2)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在“经济法基础”考试范围内,没有任何允许减除的支出或费用。
2.杨某的下列所得中,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获赠父母名下住房一套
B.取得储蓄存款利息1500元
C.获赠乙商场价值280元的电饭锅
D.获赠丙公司价值100元的礼品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B: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C: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4)选项D: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杨某4月出租商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6000-720)×20%=1056(元)
B.(6000-720)×(1-20%)×20%=844.8(元)
C.6000×(1-20%)×20%=960(元)
D.6000×20%=1200(元)
【答案】B
【解析】(1)6000-720=5280(元),超过40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20%的费用;(2)杨某4月出租商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720)×(1-20%)×20%=844.8(元)。
4.计算杨某2019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05600-60000-12000×2)×3%=648(元)
B.(105600-60000-20250-12000)×3%=400.5(元)
C.(105600-60000-20250-12000×50%)×3%=580.5(元)
D.(105600-60000-12000)×3%=1008(元)
【答案】C
【解析】
(1)收入总额=105600(工资、薪金所得);
(2)扣除项目=60000元(减除费用)+20250元(专项扣除)+12000元×50%(专项附加扣除);
(3)应纳税所得额=105600-60000-20250-12000×50%=19350(元),查找税率表,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4)应纳税额=19350×3%-0=580.5(元)。